【社会实践】建筑工程学院团委关于做好2018年“学思践悟新思想•青春奉献新时代”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永杰发布时间:2018-09-14浏览次数:717

各团支部、社会实践团队:

今年暑期,在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悉心指导下,在各团支部及各社会实践团队的精心组织下,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以“学思践悟新思想青春奉献新时代”为主题,围绕“开展‘十九大精神’主题宣讲实践活动”“深化‘红色寻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做好‘青春建功第二故乡’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助力乡村振兴’主题公益实践活动”“开展‘重点领域及重点行业’实践活动”等五大板块展开,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实践活动圆满结束。20支实践团队、126名建工学子奔赴全国各地及海外地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形成了一批主题鲜明、活动扎实、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实践项目,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及时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鼓励先进,扩大社会实践活动影响力,根据校团委工作部署与安排,学院团委将择优推荐突出团队、个人等参与校级评比。现将总结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先进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1.校级优秀团队:面向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所有实践团队。要求社会实践主题鲜明,准备充分,内容丰富;取得显著实践成果;与实践地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合作项目与服务范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校级十佳团队将在综合评定和公开答辩的基础上产生。

2.校级优秀指导教师:面向担任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的指导教师。要求亲自参加并指导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学生实践地具体开展各项指导工作,带领学生实践团队取得较好实践成效。在同等情况下,近几年内多次担任社会实践团队指导教师,且工作表现突出的,予以优先考虑。校级十佳指导教师将在综合评定的基础上产生。

3.校级先进个人:面向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在读浙江大学本科生、研究生。要求全程参加某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积极;为当地经济社会等各项建设做出较大贡献;实践结束后认真总结,撰写2000字左右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实践报告。

4.校级优秀论文:面向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本科生、研究生所撰写的调查报告、学术论文、心得体会等。要求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理论水平;格式参照《附件4: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及论文格式样本》。 

(二)上报材料要求

1. 申报浙江大学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的团队请按要求填写《附件1:浙江大学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推荐表》。

2. 各社会实践团队原则上可推荐1名同学参评浙江大学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并填写《附件2:浙江大学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推荐表》;

3. 申报浙江大学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的老师请按要求填写《附件3:浙江大学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二.社会实践材料总结上交

各社会实践小分队需要上交的材料包括:团队活动总结1份、调研报告或论文1(严格按照附件4中格式要求,学院团委将会根据报告或论文质量择优推荐3-5篇到校团委)、个人总结(每人不少于1000字)、照片至少5张(JPG格式、像素尽量高、内容不要过于集中,每张照片均命名为建工学院赴XX实践团(照片内容描述))、视频(电子书)、地方媒体报道材料等。其中视频和地方媒体报道材料非必须材料。暑假已经上交如上材料的团队请再仔细核对,特别注意格式规范,个人小结收集齐全,如之前零散上交材料的团队,请此次以压缩包的形式再递交一次完整版。

注意:

1.《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考核表》由同学自行保存,所有上交材料只交电子版即可。

2.社会实践二课分根据对各团队和实践学生考核结果由学院团委统一加(非建工学院学生请自行到所在院系申请),届时会在社会实践QQ群里公布相关进程。

 三、上报要求

所有材料请于918日中午12:00发送至cceashsj@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团队名称和所交材料内容,如“赴西安社会实践+团队总结+个人小结+视频”,补充的材料请在邮件主题中标注补充字样。

另:各社会实践团队准备5分钟的ppt展示,准备参加院级社会实践总结大会,大会上将对所有团队进行评比,并对获奖团队予以奖励。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建筑工程学院团委联系方式:

刘老师88208770

徐同学18867531626/589828

 

附件1:浙江大学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推荐表

附件2:浙江大学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推荐表

件3:浙江大学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附件4: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及论文格式样本

附件5: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考评细则(试行)

 

共青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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