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团建】关于开展2018年度建工学院团情况统计、团费收缴及智慧团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永杰发布时间:2018-12-12浏览次数:2058

学院各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

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18年度各团支部团情况统计、团费收缴及智慧团建工作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情况统计:

1.2018年各团支部团情况统计的对象:在校学生,以20181231的数据为统计截止数据(说明:未满28周岁的中共党员保留共青团员身份)。

2.请各团支部于2018123124:00前将《建工学院2018年度团情况统计表》(附件1)发送至cceatw2015@163.com

二、团费收缴:

1.浙江大学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缴纳团费,学生团员应缴团费为每月0.2元,一年计2.4元(18级研究生新生收半年1.2元)。

2.团费收缴须严格依据各单位的团情况统计数据,务必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

3.请各团支部于20181231前将本支部《建工学院2018年度团费交送表》(见附件2)发送至cceatw2015@163.com。为方便工作起见,学院团委提供本、研两个团费交纳支付宝账户,转账备注须写清“xx支部团费交纳。账户名为:本科生团支部:18867155061(陈礼凡);研究生团支部:18888950925(王紫霞)

三、智慧团建:

智慧团建系统一期聚焦基础团务管理,建立各级团组织完整的基本信息、基础团务、组织生活管理的网上平台。请各团支部梳理支部信息,有序开展相关工作,20181218日前完成团员信息采集录入。具体操作可参考操作指南(附件3

* 工作说明

1.团支部的团员团干部信息录入主体:团支部

录入方式:团支部的团干部信息可以与团员信息一起录入,录入时写明所在团支部的职务即可。团支部管理员使用“录入团员”功能,采取批量或单个的方式,将本支部所有的团员团干部信息录入系统.

2.团员信息录入步骤

1)基层组织梳理。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团员信息录入工作,对“智慧团建”系统组织录入情况进行完善,确保不存在团委、团工委、团总支下没有录入团支部的现象。按照组织设置原则,对于团员数量达不到 3 人的团支部,应当撤销或与其他团支部合并;每位团员的组织关系必须在一个团支部中,不能直接在团委或团总支。

2)团员身份摸底。各基层团组织要对“团员身份不确定的青年”的团员身份进行确认。2016 年之前入团的,能提供入团志愿书、团员证(2017  2018 年度进行过团籍注册)、组织关系介绍信(有公章,由团的领导机关或基层团的委员会开具)三者之一,可承认其团员身份。2016 年之后入团的,必须能提供入团志愿书,且入团年龄必须年满 13 周岁、有符合要求的发展团员编号,才能认定其团员身份。2016 年之后入团时不满 13 周岁或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要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3)信息采集录入。对于身份确定的团员,团支部或其直属上级团组织要按照“智慧团建”系统中团员信息导入模板要求,采集、填写和上传表格中的团员信息。其中,团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政治面貌、入团年月、所在团支部、是否为团干部为必填信息,其他为选填信息。

4)团组织信息更新。对于团员团干部组织关系变更的情况,可通过业务办理中的组织关系接转办理功能进行更新。毕业班团支部可以由上级团组织直接进行删除,支部成员将自动进入待接转团支部,确定去向的团员也可以由上级组织或个人申请进行组织关系接转办理。各级组织团干部的变更可通过团干部管理功能进行录入或删除。

 

未尽事宜,可咨询学院团委

刘老师88206426

本科生:陈同学18867155061

研究生:王同学18888950925


附件1:建工学院2018年团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2:建工学院2018年度团费交送表.doc

附件3:智慧团建操作指南.doc

共青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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