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团建】关于组织开展建筑工程学院2020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徐小劲龙发布时间:2020-09-17浏览次数:2261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现将2020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请各团支部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1)工作要求和推优大会流程安排,于1013前完成材料收集上交工作。

2、各本科生团支部至多推荐5名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各研究生团支部可按不多于支部总人数11%(不足一人的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推荐名额;往届未结业本科生由各党支部汇总报名,且不占各团支部名额。

3、“推优”过程中,各团支部要注意加强程序性引导,杜绝短信(微信/QQ)投票等违规做法,综合考评团员各方面条件,广泛听取群众反馈意见,严格控制“推优”数量,准确把握所推团员质量,将优秀团员青年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

4、“推优”名单确定后,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2),并附1000字左右个人事迹一份。纸质表格由各团支书统一上交至建工学院团委:安中大楼A345办公室徐老师处, 截止时间为:20201013日(周二)1730

5、“推优”名单确定后,请各团支书汇总各支部“推优”团员信息,填写《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推优对象信息统计表》(附件3),并将电子表格命名为《(本科生)支部名称+信息统计表》各团支部表格发送至cceatw2015@163.com《(研究生)支部名称+信息统计表》各团支部表格发送至cceatjb@163.com。截止时间为:20201012日(周一)2400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

徐老师:88206426

(研)姚同学:18867110877

(本)陈同学:18868112655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doc

附件3:《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推优对象信息统计表》.xls




共青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零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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