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团建】关于组织开展建筑工程学院2021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徐小劲龙发布时间:2021-03-12浏览次数:1590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现就2021年春夏学期“推优”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请各团支部遵照《浙江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要求(附件1),于42完成材料收集上交工作。

2、各本科生团支部至多推荐5名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各研究生团支部可按不多于支部总人数11%(不足一人的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推荐名额;往届未结业本科生由各党支部汇总报名,且不占各团支部名额。

3、“推优”过程中,各团支部要加强对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推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请各团支部将“推优”过程做好会议记录并将投票等情况如实记录在《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2),综合考评团员各方面条件,广泛听取群众反馈意见,严格控制“推优”数量,准确把握所推团员质量,将优秀团员青年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

4、“推优”名单确定后,被推荐人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2),并附1000字左右个人事迹一份,签署党团组织意见,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纸质材料由各团支书收齐后,统一上交至建工学院团委:安中大楼A345办公室徐老师处, 截止时间为:202142日(周五)1700

5、“推优”名单确定后,请各团支书汇总各支部“推优”团员信息,填写《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推优对象信息统计表》(附件3),并将电子表格命名为《(本科生)支部名称+信息统计表》,各团支部表格发送至cceatw2015@163.com,《(研究生)支部名称+信息统计表》各团支部表格发送至cceatjb@163.com。截止时间为:202141日(周四)2400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

徐老师:8820770

(研)龙同学:13227015187

(本)王同学:13676528395


《浙江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pdf

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doc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推优对象信息统计表.xls



共青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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