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学院2021年第三期发展对象院级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金立乔发布时间:2021-09-26浏览次数:447

学院各学生党支部、各位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

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是入党前的必经环节。学校2021年第三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举办在即,为切实提高学生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按照学校要求以及建工学院党员发展实际情况,现将建工学院2021年第三期发展对象培训具体实施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建工学院2021年第三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全体成员

二、时间安排

1.统一教学环节:101-1018日。

2.院系教学环节:930-1015日。

3.考核环节:1016-1017日。

三、培训方式

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环节包括学校层面的集中培训和线上教学、院级层面的教育培训与全校统一的结业考试。

1.集中培训与线上教学安排

另行通知。

2.院系培训计划

序号

教学方式

时间

教学内容

所需课时

备注

1

实践教育

930-1015

录制微党课视频

2

 

2

红色观影

分享展示

930-1011

观看红色电影;小组讨论;分享展示

3

分组进行

3

联系人谈心谈话

1015日前

入党联系人与积极分子谈心谈话并记录《积极分子考察表》

1

 

4

总结报告

1015日前

提交发展对象培训班总结报告(1500字以上)

2

 

四、培训内容

1.课程内容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和国史教育、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教育、党性修养提升等方面。

2.自学资源:《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辅导教材》电子教材;另外鼓励学员利用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新华网(http://www.xinhua.org);浙大党校网站(http://zddx.zju.edn.cn);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号:gcdyweixin);学习强国APP、学习公社APP等学习平台开展日常学习。

五、培训要求

1.学员应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

2.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完成各环节相应的培训学时的学习。开班仪式与线下集中教学环节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不予结业。校级集中培训原则上不能请假。

3.学员须参加结业考试。各项培训环节考核均合格者发放结业证书。

4.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并建议其所在党组织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六、学员结业信息核对

学员若对自己的校区出勤”“院系出勤”“实践环节”“结业论文考核信息有疑问,请在1019日前向学院团组织申请核对。信息核对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

学工办、团委金老师,88206426,邮箱0017699@zju.edu.cn

团委思政中心潘同学,18262622532,邮箱22012095@zju.edu.cn

 

附件: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管理系统学生操作指南.pdf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党校建筑工程学院分校

共青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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