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学生党支部、各位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
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是入党前的必经环节。学校2021年第三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举办在即,为切实提高学生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按照学校要求以及建工学院党员发展实际情况,现将建工学院2021年第三期发展对象培训具体实施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建工学院2021年第三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全体成员
二、时间安排
1.统一教学环节:10月1日-10月18日。
2.院系教学环节:9月30日-10月15日。
3.考核环节:10月16日-10月17日。
三、培训方式
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环节包括学校层面的集中培训和线上教学、院级层面的教育培训与全校统一的结业考试。
1.集中培训与线上教学安排
另行通知。
2.院系培训计划
序号 | 教学方式 | 时间 | 教学内容 | 所需课时 | 备注 |
1 | 实践教育 | 9月30日-10月15日 | 录制微党课视频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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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分享展示 | 9月30日-10月11日 | 观看红色电影;小组讨论;分享展示 | 3 | 分组进行 |
3 | 联系人谈心谈话 | 10月15日前 | 入党联系人与积极分子谈心谈话并记录《积极分子考察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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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总结报告 | 10月15日前 | 提交发展对象培训班总结报告(1500字以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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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训内容
1.课程内容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和国史教育、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教育、党性修养提升等方面。
2.自学资源:《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辅导教材》电子教材;另外鼓励学员利用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新华网(http://www.xinhua.org);浙大党校网站(http://zddx.zju.edn.cn);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号:gcdyweixin);学习强国APP、学习公社APP等学习平台开展日常学习。
五、培训要求
1.学员应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
2.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完成各环节相应的培训学时的学习。开班仪式与线下集中教学环节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不予结业。校级集中培训原则上不能请假。
3.学员须参加结业考试。各项培训环节考核均合格者发放结业证书。
4.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并建议其所在党组织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六、学员结业信息核对
学员若对自己的“校区出勤”“院系出勤”“实践环节”“结业论文”考核信息有疑问,请在10月19日前向学院团组织申请核对。信息核对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
学工办、团委金老师,88206426,邮箱0017699@zju.edu.cn;
团委思政中心潘同学,18262622532,邮箱22012095@zju.edu.cn。
附件: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管理系统学生操作指南.pdf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党校建筑工程学院分校
共青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