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和《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文件要求,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通过规范开展评星定级,持续整顿后进支部,不断提高团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提升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力,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决定在全院基层团支部中开展“对标定级”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建筑工程学院所有团支部
二、评定标准。
此次评定共分为五星、四星、三星、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5个等次。请各团支部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1年版,见附件)认真开展自评复评工作,特别突出将组织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作为核心指标。(对标定级评级时,如党史学习教育模块专题组织生活会未开展,只能选择“软弱涣散团支部”)
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评星定级比例可以参照五星、四星、三星、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分别占比20%、30%、30%、10%、10%安排,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三、时间步骤。
1.团支部对标自评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要求在11月27日前完成,并“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同时将自评结果填写链接上报。
https://jinshuju.net/f/NLM68h
2.院级团委复核。
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院级团委复核认定时可根据需要因地制宜细化评分标准,严格工作程序,统筹星级把控,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将在12月4日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
3.校团委组织抽查
校团委将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情况,将在12月5日后抽检各学院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采取“三必查、两必测”方式,即查部署推动情况、查上级复核情况、查支部定级情况,测团员青年满意度、测党政组织认可度。
四、相关说明。
1.分级负责。学院团委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本单位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2.激励约束。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2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支部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2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基层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3.总结宣传。各团支部及时将评估结果上报,重点反映经验做法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学院团委将对表现突出的团支部和相关负责人的优秀经验做法予以宣传推广。
未尽事宜,可联系学院团委相关负责人:
陈老师:88206426
雷同学:18888915150
附件1: 团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1年版).doc
共青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