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

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朱润发布时间:2023-01-13浏览次数:952

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度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项目计划,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出国研修项目将于2023410开始申请(详情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阅: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67)。我校相关申报安排如下,请有申报意向的教师认真阅读相关材料,尽早准备邀请信和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要求,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在职教师,且至少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其中大学本科毕业后一般应在我校工作五年以上。

 博士后申请国家公派项目的,无在校工作年限要求,但工作合同期限需覆盖“出国期限+2年回国服务期”。

3.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岁(196711日以后出生);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岁(197211日以后出生);申请留学身份为博士后的教师,年龄不超过40岁(198211日以后出生),且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4.曾获得留学资格且留学资格在有效期内、尚未派出的,经所在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放弃留学资格并获准者,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未经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因疫情办理放弃资格手续的,不受2年内不得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限制。未办理放弃资格手续的,资格有效期到期后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5.其他申报要求详见“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二、外语要求

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如去非英语国家访问,邀请信中如明确说明工作语言为英语,则须提供英语合格证明材料。自行参加WSK考试者,请注意查看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网的有关安排。 

三、报名及申请材料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通过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注册后登录进行网上报名,请仔细对照国家留学网上选派办法中“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的要求在网上提交材料,并准备一份完整的书面申请材料(含上传附件)提交到学校人力资源处,需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申请表中“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请勿用签名章)。在正式提交所有书面申请材料前,请将申请表中“单位推荐意见”内容的电子稿(doctxt格式)发至0922C04@zju.edu.cn请注意确保电子版与书面推荐意见内容完全一致

为保证顺利申报,请仔细阅读申报人员注意事项,务必2023425完成网上平台的申报工作并提交所有材料。网上信息平台关闭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操作。

四、申报时间及受理地点

申报时间2023410日—2023425

受理地点:人力资源处(紫金港校区东三104-9

联系电话:0571-88981343

电子邮箱:0922C04@zju.edu.cn

五、录取及派出

本项目预计将于20235-6月完成录取工作,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412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被录取人员派出前须办理校内审批、签约公证等手续。对被录取人员,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再受理各种原因改派其他留学单位的申请,且无特殊原因不能放弃留学资格;自动放弃留学资格或经同意的放弃留学资格都将在再次申报时受限,请各位老师申报时慎重考虑。

六、其他有关出国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其他出国研修项目如“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等,可自行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并仔细对照各类项目的申报要求和申报时间;各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