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团建】关于组织开展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者:陈相权发布时间:2023-02-27浏览次数:696

学院各本、研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现就2023年春夏学期“推优”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推优”对象的范围

年满18周岁的优秀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推优”对象的条件

(一)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二)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三)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艰苦奋斗。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四)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推优”工作的要求

1、请各团支部遵照《浙江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要求(附件1),于3月13日前完成材料收集上交工作。

2、各本科生团支部原则上至多推荐5名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各研究生团支部可按不多于支部总人数11%(不足一人的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推荐名额;往届未结业本科生由各党支部汇总报名,且不占各团支部名额。

3、“推优”过程中,各团支部要加强对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推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请各团支部将“推优”过程做好会议记录并将投票等情况如实记录在《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2),综合考评团员各方面条件,广泛听取群众反馈意见,严格控制“推优”数量,准确把握所推团员质量,将优秀团员青年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

4、“推优”名单确定后,被推荐人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2),并附1000字左右个人事迹一份,签署党团组织意见,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纸质材料由各团支书收齐后,统一上交至建工学院团委安中大楼A345办公室陈相权老师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周一)17:00

5、“推优”名单确定后,请各团支书汇总各支部“推优”团员信息,填写《浙江大学2023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3),并将电子表格命名为《(本科生)团支部名称+信息统计表》,各团支部表格发送至cceatw2015@163.com。《(研究生)支部名称+信息统计表》各团支部表格发送至cceatjb@163.com。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2日(周日)17:00。


附件1: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pdf

附件2: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doc

附件3:浙江大学2023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


未尽事宜,可联系学院团委相关负责人:

陈老师:88206426

雷同学:18888915150

王同学13754315289




共青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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