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本科生党支部、各位预备党员: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大学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引导本科生预备党员进一步心怀“国之大者”,奋力走在前列,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做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春夏学期本科生预备党员培训班,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组织关系在我院、未参加过预备党员培训班学习的本科生预备党员以及上次参加培训未通过考核的本科生预备党员,请各党支部通知到位。
二、培训安排
培训安排如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序号 | 类型 | 具体安排 | 学时 | 备注 |
1 | 开班仪式及辅导报告 | 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3学时 | 校级 |
2 | 网络培训(5月31日前完成) | 参训学员请登录大学生网络党校(www.uucps.edu.cn)或大学生网络党校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完成相关环节培训:1.在线学习时长不少于14学时,45分钟/学时;2.结业考试:在“我的学习-在线考试”参加考试,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间为60分钟,合格分数为90分,总分100分,原则上每人考试机会为1次。 | 14学时 | 校级 |
3 | 小班教学 (5月6日-28日) | 培训期间,每位学员需参加1次以“共产党员的初心与使命”为主题的小班教学。小班教学环节采取世界咖啡形式(具体分班情况与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 4学时 | 校级 |
4 | 现场教学 (5月6日-28日) | 培训期间,每位学员需参加1次现场教学。现场教学环节由学工部组织教学(具体分班情况与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 4学时 | 校级 |
5 | 主题讨论(5月16日18:30)安中多功能厅 | 围绕“学习贯彻新思想 牢记嘱托建新功”主题自行安排1次讨论。 | 1次 | 院级 |
6 | 院级培训 | 培训期间,各学院以“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为主题安排每位学员参加1次主题党日活动或志愿服务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活动结束后,每位学员须提交一篇1000字以上的实践报告,上传至大学生网络党校系统. | 1次 | 院级 |
三、培训要求
1. 本次培训分辅导报告、网络培训、主题讨论、小班教学、现场教学、院级培训、结业考试等内容,采用积分制方式进行考核,每个教学环节给以相应的积分。
学员参加培训并且总积分达到10分方可授予《浙江大学党校本科生预备党员培训班结业证书》。结业证书是预备党员参加党校培训的证明文件,未获结业证书的学生党员在校期间不得转正。
2. 本科生预备党员培训班网络培训依托“大学生网络党校”进行过程管理,网址为www.uucps.edu.cn。以学院(系)为单位编设小班,每个小班设班主任1名,由各学院(系)负责党建工作的老师担任。
参训学员:用手机号登录进行线上学习,网络培训教学计划等见附件。
院系班主任:使用管理员账号登录,可查看本院系学员的学习情况。管理员账号将于近期发送至院系班主任邮箱。
3. 每位学员要以认真的态度、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培训班的学习中,正确处理好党校培训与专业学习之间的关系,通过党校的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学员应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
4. 培训期间,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以书面形式向培训班负责老师请假,负责老师签字同意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方有效,请假单模板详见附件1,(每位学员最多请假1次,开班仪式不予请假,负责老师在上交成绩汇总表时需附上该生的书面请假条);对于未经请假不参加规定教学环节和内容学习的学员,2次以上(含2次)未参加规定教学环节和内容学习的学员,不予结业。学员参加培训后总积分达到10分方可结业。若因请假1次而未能获得该环节学分的学员需在其他环节中获得优秀以达到10分方可结业。
5.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同时严格按照校规校纪处理。
6.本次培训班学校通知:http://www.xgb.zju.edu.cn/2023/0427/c53018a2750649/page.htm
附件2:浙江大学党校2023年第一期本科生预备党员网络培训班教学计划.docx
附件3:学习公社APP操作手册-手机端【大学生网络党校】 -登录版.pdf
附件5:建工学院2023年夏学期本科生预备党员培训班名单(仅供支部参考).docx
如有疑问,请联系:
学工办金老师,88206426,邮箱:0017699@zju.edu.cn,安中A345;
团委思政中心,赵同学,15263691329,邮箱:zhaolynn022@163.com。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党校建筑工程学院分校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