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团建】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建工学院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相权发布时间:2023-05-15浏览次数:571

学院各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

  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上半年各团支部团费收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对象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共青团员

二、团费收缴时间范围

20231月至6月

、团费收缴要求

1.浙江大学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缴纳团费,学生团员应缴团费为每月0.2元,本次收缴时间范围为20231月至6月,1.2元每人。其中,3月毕业研究生提交3个月团费,共0.6元。

2.团费收缴须严格依据各团支部的团情况统计数据,务必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

3.请各团支部于202353017:00将本支部《建工学院2023上半年团费交送表》(见附件1)发送至cceatw2015@163.com本科生);cceatjb@163.com(研究生)邮件名为“xx团支部+团费交送表”。为方便工作起见,学院团委提供本、研两个团费交纳支付宝账户,转账备注须写清“xx支部团费交纳”。账户名为:本科生团支部:13646841128(高荣峰);研究生团支部:13735760390 苏和乐

4.团员中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上级团组织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若团员自愿多交不限。


 附件1: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上半年及往年欠缴团费交送表.doc

未尽事宜,可联系学院团委相关负责人:

陈老师:88206426

高同学:13646841128(本)

王同学:13754315289(研)

   

共青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月十五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