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2023届夏季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和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金立乔发布时间:2023-05-25浏览次数:10

各位夏季毕业研究生同学:

为做好学院2023届夏季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派遣和离校相关工作,现将学工办、教育教学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查阅并相互转告,按规定、按时做好相关工作:

一、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总体流程

请所有毕业生于620日前填写以下问卷(含毕业生档案去向确认、党团组织关系转接):https://jinshuju.net/f/w6mOoF。毕业生6月中旬即可自行到学校各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发起离校申请并打印离校单,详见http://xwfw.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9715&object_id=58819,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工作项目

联系人(联系方式见本通知下方)

6

电子离校申请】毕业生自行发起,并联系相关审核单位

——

620日前

【党团关系接转登记】【就业情况+档案寄送信息登记】https://jinshuju.net/f/w6mOoF

——

620日前

【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提交】由所在党支部书记提交至安中A723

金立乔、赵昊琳

612

【学位服租借】安中A209办理借用

王晓萌、李露

6月下旬

【纸质介绍信领取】领取地点安中A326会议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金立乔、赵昊琳

6月下旬

【论文终稿上传】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传论文终稿

沈舒敏

6月下旬

【论文提交】土木水利:1份纸质论文交至资料室安中A32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u_jg@163.com

潘峤琳

【论文提交】建筑城规:1份纸质论文交至资料室月牙楼1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dzhao@zju.edu.cn

赵红弟

6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夏季研究生毕业典礼】

 

6月底

【门卡归还】将门卡归还交安中A320,离校单上该环节盖章

——

6月底

【学位证书领取】持离校单、体检单至A341领取学位证书

李平

二、就业派遣工作

1.请及时办理签约手续(网上签约流程详见https://www.career.zju.edu.cn/jyxt/jygz/new/lmDetail.zf?contentid=E9346BAD286DA237E055B700FF596AE3&lmtype=2),签约完成且确定前往该单位,请在毕业离校前把协议纸质版上交到学院(安中A345郭鹏越老师)归档,继续深造(不含博士后)的同学请交录取证明。

2.六月毕业且完成签约且确定毕业去向的毕业生请及时登录学校就业系统http://www.career.zju.edu.cn(用浙大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确认就业方案,具体位置在左侧导航栏中就业方案确认中的“档案信息”。【非常重要,将根据这里提供的信息寄送档案】请和https://jinshuju.net/f/w6mOoF链接中就业和档案部分填写一致。如有变更,620日前再填一次即可。

3.关于继续深造的同学(不含博士后,博士后是一种工作,需要签约)

继续深造的同学请在就业系统内上传就业证明材料(录取证明),确认档案寄送信息。

(境内深造的同学档案届时去往继续深造的高校相关部门(系统内请确认档案信息,境外深造的同学学籍档案回原籍所在地人才市场,党建档案和党组织关系所在地保持一致)。

4.如涉及落户等事宜,明确不需要近期寄送档案,请不要在就业系统确认方案。

5.以上工作请在620之前完成。毕业且未落实就业去向的2023届毕业生,学院将根据相关政策择期统一按不就业派回生源所在地办理。

 

三、党团关系转接

详见建筑工程学院关于2023届夏季毕业生离校党团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https://webplus.zju.edu.cn/_s120/2023/0525/c18463a2762786/page.psp


四、毕业生档案工作

1.毕业生档案一般按照以下形式处理:

(1)毕业后境内升学:档案转递到升学学校;

(2)毕业后出国(境)深造:档案发回生源所在地的人社部门;

(3)毕业后就业: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转递至就业创业地的,应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

(4)毕业后暂未就业: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2.学院根据毕业生就业进展、档案邮寄信息登记情况,通过EMS方式分批寄发毕业生档案。原则上未在就业系统中确认方案(含档案邮寄信息)的同学暂不寄发。学院将在档案寄出后一个月内在院网【学生工作】-【档案管理】专栏公布寄送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请毕业生在档案寄出三个月内务必与档案接收单位联系确认档案接收情况,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院负责老师联系。

五、其他事宜

1.请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及时关注学校网站通知,尽早与银行联系还款事宜,以免影响毕业证书的打印。

2. 夏季毕业不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证,请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到安全保卫处自行办理,详情请查看:http://xwfw.zju.edu.cn/fwzn.php?cmd=sx_content&blsxm=138

如有疑问,请联系:

教育教学办公室:

沈老师电话0571-88208689,邮箱 shensm@zju.edu.cn

李老师电话0571-88208689,邮箱 lp100029@zju.edu.cn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

党建:金老师电话0571-88206426,邮箱0017699@zju.edu.cn;赵同学电话15263691329,邮箱zhaolynn022@163.com

就业:郭老师电话0571-88208770邮箱0014306@zju.edu.cn;余同学电话18257427149邮箱cceajiuye@163.com 

档案:王老师电话0571-88208770,邮箱0020527@zju.edu.cn;郭同学电话15838261033,邮箱22212245@zju.edu.cn

学位服:王老师电话0571-88208770邮箱0020527@zju.edu.cn;李同学电话13326615430,邮箱12212047@zju.edu.cn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36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