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团建】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建工学院团情况统计与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媛发布时间:2024-12-10浏览次数:14

学院各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

  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4半年各团支部团费收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对象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全体共青团员

二、团费收缴时间范围

20247月至12

三、团费收缴要求

1. 浙江大学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缴纳团费,学生团员应缴团费为每月0.2,本次收缴时间范围为20247月至12月,1.2元每人。其中,9月毕业研究生提交3个月团费,共0.6元。

2. 团费收缴须严格依据各团支部的团情况统计数据,务必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

3. 请各团支部仔细核查支部内所有团员的团费缴纳情况,团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共青团员之日起交纳团费,之前欠缴的团费请相关团支部本次一并补缴。

4. 请各团支部于2024121217:00前将本支部《建工学院2024半年及往年欠缴团费交送表》(见附件1)发送至cceatw2015@163.com(本科生)cceatjb@163.com(研究生)邮件名为xx团支部+团费交送表”。为方便工作起见,学院团委提供本、研两个团费交纳支付宝账户,转账备注须写清“xx支部团费交纳”。账户名为:本科生团支部:13326052819林书羽);研究生团支部:18640866519(王培达)

5. 团员中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上级团组织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若团员自愿多交不限。

 

附件1:建筑工程学院2024年下半年及往年欠缴团费交送表.doc

 

未尽事宜,可联系学院团委:

李老师:882064260023807@zju.edu.cn(本)

同学:1332605281922412183@zju.edu.cn(本)

王老师:882087700020527@zju.edu.cn(研)

同学:1864086651922412199@zju.edu.cn(研)


共青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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