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团支部、团员青年:
自2024年10月开展建筑工程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以来,被授予建筑工程学院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各基层团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争创活动,积极引导了广大团员青年发挥共青团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在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提升团的组织力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要求,学院团委现决定对11个“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进行终期评审考察,终审将评选出若干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请11个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名单详见公示通知:http://www.ccea.zju.edu.cn/2024/1128/c18464a2997057/page.htm)填写附件:建筑工程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总结材料,于2025年6月3日(周二)下午17:30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ceatjb@163.com,邮件和附件请命名为【支部名称+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总结材料】;材料纸质版签字后提交至安中A345办公室李媛老师处。
未尽事宜,可联系学院团委:
李老师:88206426,0023807@zju.edu.cn(本)
王老师:88208770,0020527@zju.edu.cn(研)
共青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