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4〕53号)和《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过程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经学生申请,导师审核,专家评审,现将中期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26年3月30日-4月5日。
序号 | 学号 | 考核结果 |
1 | 12212102 | 通过 |
2 | 12312056 | 通过 |
3 | 12312031 | 通过 |
4 | 12312040 | 通过 |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电话、邮件、来访等形式向结构所秘书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88208726,fy2024@zju.edu.cn
联系地址:安中大楼A614。
结构工程研究所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