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05-24浏览次数:59

各位教授:

    根据学校通知精神,请符合条件的教授自主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065251200。报名后由全院教授委员会投票产生学院推荐人选(学院教授委员会会议时间525下午300,地点:土木科技馆三楼多功能厅)。

    报名电话:8795133713395819875

    电子邮箱:zrk@zju.edu.cn

   

                              建工学院组织人事科

                                 2006.5.24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人厅函[2006]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和范围

严格按照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选拔推荐,推荐人选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正高级人员,以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应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要重点选拔那些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优秀创新型人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某一重点学科的奠基人或带头人,或是获得由中央、国务院主管部门授予的最高奖的主要完成人;

2、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所创建的新教学理论或教学方法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用该理论或方法教书育人成效显著,为同行所公认;

3、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发明、创造、革新、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在高新技术的引进、吸收、消化、改造中有重大突破,推动了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在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在防病治病和临床工作中,特别是在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症中有重大贡献,诊断治疗水平先进,疗效好,得到省内外同行的公认者。

担任副省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专家、学者,以及在本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二、选拔办法

各学院、各单位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选拔条件,在教学、科研、科技开发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中选拔。2006年度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推荐人选控制数为1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以不受名额限制,各学院、各单位应严格掌握条件,上报学校的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推荐人选超过1人的单位,请排好名次)。请各单位将下述推荐材料审核后于531日前报学校人事处师资办(行政楼413,联系人:吕黎江,联系电话:87951743Emailzdllj@zju.edu.cn):

1、《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书面及电子版各一份

2、《专家情况登记表》书面及电子版各一份

3、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一份

                                                浙江大学人事处

                                              00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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