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

近日接学校安保处通知,10月份学院有多位老师在紫金港校区驾车超速次数达到3次以上(含3次),超速车辆已个别短信通知,本月以提醒为主,下月起,超速4次及以上的老师将在校网公布,一个月内累计超速 5 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超速 11次及以上,违规车辆在 3 个月内停止按固定车辆停车收费标准计费,改为按临时来校车辆计费标准收取停车费;违规车辆被停止按固定车辆收费标准计费 3 个月后,一年内再次出现一个月内累计超速 5 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超速 11次及以上情形的,禁止该车辆进入校园。

对于未注册为固定车辆的临时来校车辆,安全保卫处根据超速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具体请查阅《浙江大学校园内机动车违规处理管理细则》。

 

为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保障校内交通安全和校园道路畅通,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请各位老师按照《浙江大学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倡导安全驾驶,共建平安校园。


附件: 1.浙江大学校园交通管理规定-浙大发保〔2014〕1号.pdf

    2.浙江大学校园内机动车违规处理管理细则.pdf




建工学院党政办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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