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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与湖州市就“节能绿色住宅小区建设示范项目”达成合作共识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06-13浏览次数:43

    为贯彻落实浙江大学20061号《简报》关于仇保兴副部长对浙江大学承担“节能绿色住宅小区建设示范项目”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200669,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单锦炎局长率队一行五人,来校洽谈“节能绿色住宅小区建设示范项目”全面合作事项。校科技处处长吴朝晖教授热情接待了来宾并介绍了学校科研概况,浙江大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小组组长徐雷教授详细介绍了浙江大学20061号《简报》中关于“节能绿色住宅小区建设示范项目”的背景、意义以及项目预期成效等内容。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王竹教授参加会议。单锦炎局长详细介绍了湖州市在住宅能源小区建设方面的合作条件和优势,并希望就“节能绿色住宅小区建设示范项目”与学校进行全面合作,共同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以科技带动项目实施,以项目推动科技进行,从而实现“双赢”。会上,双方还围绕浙江大学20061号《简报》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探讨,并就“节能绿色住宅小区建设示范项目”初步达成如下合作共识:

    1)以即将启动的、面积共约65万平方米的湖州市碧浪惠民小区(经济适用房、解困房)和清河家园(农民拆迁安置房)作为项目示范点,湖州市将尽最大可能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并做好相关基础工作。浙江大学将围绕“绿色、节能、智能”要求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撑。

    2)示范点将按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标准进行建设,建成后将产生浙江省乃至全国的示范意义,争取获得国家绿色建筑奖。

    3)浙江大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小组将在6月中下旬组团赴湖州考察,就签订具体合作协议进行深层次洽谈。双方还商定,将在近期共同赴建设部汇报,进一步落实该项目有关事项。

    对于浙江大学与湖州市就“住宅能源小区建设示范项目”的合作,浙江省政府、湖州市委市政府、浙江大学均非常重视,有关领导都作了重要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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