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大学2006年1号《简报》关于仇保兴副部长对浙江大学承担“节能绿色住宅小区建设示范项目”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
(1)以即将启动的、面积共约65万平方米的湖州市碧浪惠民小区(经济适用房、解困房)和清河家园(农民拆迁安置房)作为项目示范点,湖州市将尽最大可能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并做好相关基础工作。浙江大学将围绕“绿色、节能、智能”要求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撑。
(2)示范点将按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标准进行建设,建成后将产生浙江省乃至全国的示范意义,争取获得国家绿色建筑奖。
(3)浙江大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小组将在6月中下旬组团赴湖州考察,就签订具体合作协议进行深层次洽谈。双方还商定,将在近期共同赴建设部汇报,进一步落实该项目有关事项。
对于浙江大学与湖州市就“住宅能源小区建设示范项目”的合作,浙江省政府、湖州市委市政府、浙江大学均非常重视,有关领导都作了重要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