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建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政策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3-21浏览次数:8532

为做好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07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建工学院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细则》相关文件的精神,经建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次研究生复试、录取政策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1、各工学学科的复试分数线为:
总分≥320分,英语、政治≥51分,业务课1、业务课2≥80分
2、管理学学科(工程管理专业)复试分数线为:
总分≥360分,英语、政治≥55分,业务课1、业务课2≥95分
3、总分上线但单科分数不达分数线者,其初试成绩总分按以下表格中标准相应调低,调低后满足总分要求者视为上线。单科成绩不可低于分数线5分,初试成绩总分不可调低超过40分。其排名按照初试原始成绩记。
 
单科
总分
-1
-20
-2
-25
-3
-30
-4
-35
-5
-40
二、最终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记,6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笔试占50%,英语听力测试占15%,专业面试占35%。
2、最终成绩以百分制记,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40%
三、复试内容
1、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面试包括英语听力测试和专业面试。
2、由学院集中组织对所有考生进行英语听力测试。
3、笔试和面试由各学科按照《浙江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内容进行。具体如下:
 
学科名称
复试内容
建筑历史与理论
专业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
笔试科目:现代建筑理论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城市规划与设计
专业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
笔试科目:城市与区域规划
建筑技术科学
面试加笔试:建筑技术综合知识
岩土工程
专业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
笔试科目:土力学
结构工程
专业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
笔试:结构力学、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结构力学、钢结构
结构工程(空间)
市政工程
专业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
笔试科目:水力学或结构力学
结构工程(建材)
同结构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专业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
笔试:土力学
桥梁与隧道工程
专业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
笔试科目:桥梁工程
道路与铁道工程
专业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
笔试科目:道路工程
水文学及水资源
专业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
笔试科目:水资源学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专业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
笔试科目:河流动力学或水工建筑物
水工结构工程
海洋建筑物与环境
专业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
笔试科目:海岸动力学或结构力学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专业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
笔试科目:河流动力学或水工建筑物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专业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
笔试科目:海岸动力学或结构力学
工程管理
专业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
笔试科目: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四、复试程序
1、学院在网站上公布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和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安排,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来校参加复试。错过复试时间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外校考生先到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凭盖有研究生招生处公章的资格审查表参加学科复试,参加复试的本校应届本科生不进行资格审查。
3、考生复试前由学院研究生科统一核实学校要求的相关复试资格材料。
4、考生复试前需在浙江大学校医院参加体检。
5、推荐免试生已复试,不参加本次复试,但需在上线考生复试前确定导师。
6、复试由各学科组织,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教师不能参加复试小组。
7、复试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8、复试完毕,各学科即统计计算考生的最终成绩并排名。
五、录取程序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各学科录取以考生最终成绩排名为依据,按照各学科分配的招生指标1:1等额录取。成绩排名在1:1比例之外的考生自动淘汰。
3、各学科安排拟录取考生与导师见面会,进行双向选择,确定考生导师。如拟录取考生放弃被录取指标,学科可在淘汰考生中选择最终成绩排名最高的考生替补。如果学科选导完毕仍有未确定导师的考生,则该考生被淘汰。
4、统考科目相近的考生,在原报专业淘汰后,可申请调剂到生源不足的专业并参加该专业的复试,其最终成绩按照调剂专业的复试成绩重新计算。
5、基本助学金的分配按照各学科考生最终成绩的排名由高到低确定。
6、所有学科确定拟录取人选后,则录取工作结束,各学科将拟录取名单报送学院研究生科。剩下未被录取考生的名单及档案材料移交校研究生院。
7、初试和复试成绩特别优秀者,且生源为56所研究生院学校的毕业生,在复试后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直接攻博,由学科签署意见报学院审批。其不占当次硕士招生指标,但占用秋季博士招生指标。
8、最终录取名单在完成政审后确定,由学院研究生科向正式录取的研究生发送研究生院录取通知书,由学院院长签章的欢迎致辞,由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和导师签章的学院正式录取函以及其它相关材料。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0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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