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07~2008学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及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简章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3-23浏览次数:342

一、培养目标与条件:

   国内访问学者通过访问期间的科研工作与专业学习,接触和了解本学科的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加深基础理论,拓宽知识面,提高学术水平与科研能力,为回本单位后发挥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作用奠定基础。接受对象必须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并具有讲师(相应职称)及以上职称的大专院校或科研单位的学术骨干。其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要求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

二、报名办法与时间:

申请人须填写《浙江大学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请下载.doc.zip)或《浙江大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请下载.doc),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寄至:浙江大学人事处,邮编310027。申请人也可将申请表直接寄给导师,导师签署意见、学院审核后报人事处留学与培训办公室。经批准,一般在6月底前发录取通知书。报名时间为2007510610

三、访问期限及学习工作要求:

  访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在导师具体指导下,访问学者应以科研为主,并根据选定的研究课题切实按照学习工作计划完成预定任务;同时,可以协助导师指导研究生或本科生、参加教材编写或承担导师分派的其他部分教学工作。

四、考核与结业:

  访问学者和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访学期满后须分别填写《浙江大学国内访问学者工作业绩考核表》及《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成绩考核表》,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内访问学者证书》或《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证书》对于无法按照计划完成预定任务、不能胜任课题研究工作的,则作为一般科研进修。

五、费用标准: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及经省物价局批准,一般访问学者进修费每学年7500/人年(不含住宿费、被褥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进修费根据教育部文件,按照博士生培养标准收取,我校为每学年11000/人年(例如教育部资助西部及老工业基地的骨干访问学者每学年8000元,则派出学校需支付进修费3000元)

        联系单位:浙江大学人事处(310027
        
联系人:吴兰芳
        
联系电话:0571-87952105   传真:0571-87951976
         E_mail:
wlf@zju.edu.cn

                                                           浙江大学人事处

                                                         200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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