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转发学校关于2007年学校教师职务特别评审工作的通知,请相关人员按要求在
建工学院组织人事科
各学院:
根据浙大发人〔2006〕47号文件以及2006年关于公布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部分条款修改意见的通知规定,现将2007年教师职务特别评审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要求
1、因学科建设发展急需的国内外优秀引进人才,或到今年6月底出站、或在站研究满2年的优秀博士后,或教学、科研成果卓越,获国家级一、二等奖(排名第一、二)等重大成果者。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符合2006年各学院制定的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任职条件。
3、对没有承担教学任务的博士后出站人员,以及其他引进、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先评审研究员、副研究员职务。
4、去年参加学校正常评审未通过者,原则上不列入今年上半年的特别评审;学校上半年特别评审未通过者,不再列入今年下半年正常职务评审。
二、评审程序
1、申报教授(研究员)职务者应填写并打印《浙江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岗位申请表》(下载),并根据不同学科类别填写并打印《浙江大学拟聘教师系列教授职务业绩统计表》(理工农医类下载、人文社科类下载)或者《浙江大学拟聘科研系列研究员职务业绩统计表》(理工农医类下载、人文社科类下载),同时申报博导资格者还应填写并打印《浙江大学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表》(下载)。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者的《申请表》和《业绩统计表》等和晋职原始材料(包括已发表的论文,已出版的著作或教材和成果获奖材料等原件,被SCI、EI、SSCI、AHCI收录的论文须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
学院人事科长初步审核申报者材料后,整理并打印《条件统计一览表》(正高条件统计一览表下载、副高条件统计一览表下载),经所在学院书面推荐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申报者的申报材料
2、学校将根据申报者学习和工作简历,学术科研成果,来校报到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的送审材料由学校组织送同行专家评审,晋升教授(研究员)职务由5位海内外同行专家评审(其中至少1位海外专家);晋升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由3位同行专家评审。
正高送审材料包括:
①送审材料封面(由人事处统一印制,请到师资办领取)
③代表性论著3篇(本)(论文复印件要求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以上3项要求装订成册,如果代表性论著为书籍,则前2项装订成册。
④浙江大学教师高级职务同行专家鉴定表(要求填写好表头中相应栏目内容)
⑤浙江大学晋职送审材料登记表(下载)(要求贴在装送审材料的信封袋上)
副高送审材料包括:
①浙江大学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岗位申请表
②代表性论著2篇(本)(论文复印件要求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
③同行专家鉴定表(要求填写好表头)
④浙江大学晋职送审材料登记表(下载)(要求贴在装送审材料的信封袋上)
3、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返回后,各学院人事科根据所提供的申报者业绩材料以及送审情况,并组织学院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学院评审通过者应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一式2份),由学院人事科将学院的评审结果填入《任职资格申请表》并提交人事处师资办。
4、各学院初评结束后,学校组织召开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会议。
联系人:徐晓忠
联系电话:88981743
E-mail:xuxzhong@zju.edu.cn
浙江大学人事处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