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学校教师职务特别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4-25浏览次数:4336

各学院:

根据浙大发人〔200647号和浙大发人〔200736号文件规定,现将2008年教师职务特别评审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要求

1、因学科建设发展急需的国内外优秀引进人才,或到今年6月底出站、或在站研究满2年的优秀博士后人员。

2、具有博士学位,符合2007年各学院制定的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任职条件。

3、对没有承担教学任务的博士后出站人员,以及其他引进、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先评审研究员、副研究员职务。

4、去年参加学校正常评审未通过者,原则上不列入今年上半年的特别评审;学校特别评审未通过者,不再列入今年下半年正常职务评审。

 二、网上申报要求

1、根据上述评审要求申报教师和科研系列高级职务人员必须于429前将任现职以来近五年(申报副高职务为任现职以来近三年)的个人业绩全部录入《浙江大学教职工数据中心》,任现职以来近五年(申报副高职务为任现职以来近三年)以前的主要业绩,以及与晋职相关的其他内容也应录入。

2、录入完成人员从430开始可进入http://pas.zju.edu.cn/epstar (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系统)进行网上正式申报。对校外人员应聘我校教师和科研系列高级职务人员,应先向人事处师资办公室(电子邮件:xuxzhong@zju.edu.cn)申请登录号和登录密码后直接进入《聘任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其中,具有海外经历的引进、应聘人员应以英文填写海外的职位和经历。

 三、评审程序

1、网上申报后,申报教授(研究员)职务者打印《浙江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岗位申请表》,并根据不同学科类别填写并打印《浙江大学2008年拟聘教师系列教授职务业绩统计表》或《浙江大学2008年拟聘科研系列研究员职务业绩统计表》(请下载),申报人员应对所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或主要学术成就,以不超过100字进行客观的描述或评价(参考范例请下载)。同时,申报博导资格者还应填写并打印《浙江大学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表》(请下载)。

申报教授(副研究员)职务者打印《浙江大学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岗位申请表》,并根据不同学科类别填写并打印《浙江大学2008年拟聘教师系列副教授职务业绩统计表》或《浙江大学2008年拟聘科研系列副研究员职务业绩统计表》(请下载),申报人员应对所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或主要学术成就,以不超过100字进行客观的描述或评价(参考范例请下载)。

申报者于5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给学院人事科。包括申报者的《申请表》和《业绩统计表》等和晋职原始材料(包括已发表的论文,已出版的著作或教材和成果获奖材料,海外职位聘书等原件,被SCIEISSCIAHCI收录的论文须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

学院人事科长对申报者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聘任系统》中做好相应录入信息的审核确认工作;学院人事科完成审核后,及时提醒申报人员进入《聘任系统》进行审核后确认以公示申报者业绩。

学院人事科长根据审核结果整理并打印《资格审查花名册》(请下)及《条件统计一览表》(请下载),经所在学院书面推荐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于59日前报人事处师资办,同时将《条件统计一览表》和申报者《业绩统计表》的电子版发送到xuxzhong@zju.edu.cn

2、学校将根据申报者学习和工作简历,学术科研成果,来校报到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的送审材料由学校组织送同行专家评审,晋升教授(研究员)职务由5位海内外同行专家评审(其中至少1位海外专家);晋升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由3位同行专家评审。

正高送审材料包括:

送审材料封面(由人事处统一印制,请到师资办领取)

浙江大学应聘教授(研究员)职务送审材料(请下载

代表性论著3篇(本)(论文复印件要求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以上3项要求装订成册,如果代表性论著为书籍,则前2项装订成册。

浙江大学教师高级职务同行专家鉴定表(要求填写好表头中相应栏目内容)

浙江大学晋职送审材料登记表(请下载)(要求贴在装送审材料的信封袋上)

申报教授(研究员)职务者还应提供送审材料英文版(请下载)(pdf格式,文件大小尽可能控制在2MB以内)和专家鉴定表英文版(请下载)(Word格式,要求填写好表头)。

副高送审材料包括:

浙江大学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岗位申请表

代表性论著2篇(本)(论文复印件要求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

同行专家鉴定表(要求填写好表头)

浙江大学晋职送审材料登记表(请下载)(要求贴在装送审材料的信封袋上)

3、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返回后,各学院人事科根据所提供的申报者业绩材料以及送审情况,组织学院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学院评审通过者应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一式2份),由学院人事科将学院的评审结果填入《任职资格申请表》并提交人事处师资办,同时在《聘任系统》中完成学院评审通过的确认工作。

4、各学院初评结束后,学校组织召开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会议。

 

联系人:徐晓忠

联系电话:88981743

E-mailxuxzhong@zju.edu.cn

 

浙江大学人事处

○○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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