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教职工申报确定和晋升中级、初级职称的工作从即日起进行。凡符合浙大发人[2006]47号文件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向学院组织人事科申报,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取得学位后所发表的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申报确定讲师(科学研究系列助研)职务的人员还应提供普通话测试(根据浙大发人[2006]47号文件要求)、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等原件证明。
申报人员填写并打印附件表格(请下载)经研究所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抓紧于10月30日前报学院组织人事科(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27房间)。
联系人:郭文刚
联系电话:88208677
E-mail地址:zrk@zju.edu.cn
建工学院组织人事科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