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工程硕士招生的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3-31浏览次数:6342

各位考生:

09年建工学院新增“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工程硕士招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招生名额:20名,区分“建筑”和“土木”两个大的方向,“建筑”方向招收6名,“土木”方向招收14名;
  2. 招生对象:09年所有上线的考生,不限专业,但报考建筑和城规专业的考生只能选报“建筑”方向,报考建工学院其他专业的考生(如结构、岩土、港航、工程管理等专业)可以选报“土木”方向;
  3. 培养体制:实行单独培养计划,培养方案包括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方向模块课程、工程实践,强调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毕业出口标准有别于科学学位硕士,学制为两年半。录取学生入校后在被录取的方向领域的学科根据个人志向和本科专业选择导师,并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学生毕业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 专业方向:目前“建筑”方向可选择的专业方向有“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建筑技术”,“土木”方向可选择的专业方向有“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工程管理”;
  5. 学费标准:所有工程硕士均为自筹经费,每年需向学校缴纳学费人民币一万元;
  6. 报名办法:考生可以放弃本专业的复试直接参加工程硕士的复试,也可以在本专业或者是调剂专业没有被录取的情况下报名参加工程硕士的复试;
  7. 截至时间:报名截止到4月8日中午12:00正,请填写报名表(点击下载),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交到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B331;
  8. 复试时间:4月8日下午3:00,地点:浙大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B332、B328。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09年3月31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