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生申请竺可桢奖学金、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特别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9-23浏览次数:2507

根据学校文件,2008-2009学年竺可桢奖学金、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特别奖学金现开始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一、     奖学金情况简介
1. 竺可桢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为浙江大学校设的最高荣誉奖学金,每年奖励全校最优秀的12位本科学生。奖励金额为15000元。
2. 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研究与创新奖学金是我校校设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分一等奖和二等奖,每人每学年限获一次研究与创新奖学金,奖金额分别为1000元和500元。
3. 特别奖学金:特别奖学金授予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为学校赢得较高荣誉,为社会做出较大贡献的本科学生,奖金额为5000元。
二、申报条件:
竺可桢奖学金: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表现良好,操行测评成绩排列专业或班级前三分之一。
3)学习勤奋刻苦,认真钻研,在校取得优异成绩的全日制本科生。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扎实的业务技能基础。
5)以成绩排序为参考依据,同等条件下,经济困难生优先。
6)优先考虑毕业班学生。
研究与创新奖学金:
一等奖奖励金额1000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际大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或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
2.获“挑战杯”及其他国家级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
3.在校级学科性竞赛中获特等奖;
4.论文(第一作者)被SCI、EI、ISTP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或国内核心学术刊物(一级)上发表;
5.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成果获省、部级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6.关心和支持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积极为学校教学、管理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经学校认定对办学有突出贡献;
7.其他经学校认定取得突出成绩者。
      二等奖奖励金额500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际大学生学科竞赛奖或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三等以上奖;
2.作品入选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或在省级相关竞赛中获三等以上奖;
3.在校级学科性竞赛中获一等奖;
4.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在国内二级及二级以下刊物上发表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
5.在省级以上大学生辩论赛中获前三名;
6.其他经学校认定取得较突出成绩者。
申报研究与创新奖学金时,需附有关证明材料。发表论文的杂志等级,以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的认定为准。(毕业班学生发表论文可凭录稿通知书为准,其余年级同学必须以文章发表为准。)
特别奖学金(详见《浙江大学本科生特别奖学金实施办法》):
1. 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2. 在学术研究上去的显著进步,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SSCI全文收录,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3.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或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或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4. 在省级、国家级国际级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学校和国家争得荣誉。
5. 在全国性和国际性文艺比赛中获得显著成绩,为学校和国家赢得荣誉;
6. 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浙江省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
四、申请材料报送
1.申请“竺可桢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浙江大学竺可桢奖学金申请表》。
2.申请“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填写《浙江大学研究与创新奖学金评审登记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特别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填写《浙江大学本科生特别奖学金推荐表》。
以上表格均可在浙江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网站(http://10.10.10.25/scholarship)上下载,申请者请根据要求填写。
请有意申请者于9月27日下午5:00之前上交至建工学院团委办公室(安中大楼A339),逾期不予接收。谢谢合作!
 
                                                
建工学院团委
                                                    0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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