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4-30浏览次数:9572

各位考生:

 

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包括“非定向”和“定向委培”两种,录取之后均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需将个人档案调入浙江大学,学校发放每月基本助学金,不需缴纳培养费。“定向委培”博士研究生个人档案保留在工作单位,需签订浙江大学、工作单位、个人三方委托培养协议,由委托培养单位或者个人每年向浙江大学缴纳培养费一万两千元,学校不发放基本助学金,博士生本人以工作单位的收入为基本生活来源。

 

“定向委培”博士生招生指标占整体招生指标的百分之五,本年度学院可招收3名“定向委培”博士研究生。学院允许上线考生改变报考类别,即可以由“非定向”转为“定向委培”,也可以由“定向委培”转为“非定向”。

 

“非定向”转为“定向委培”者,需要有明确的定向委培单位,并受“定向委培”类别招生指标的限制并参与其竞争。

 

“定向委培”转为“非定向”着,需辞去原单位工作,录取后个人档案转入浙江大学,若不能调入单位,将不予录取。

 

个别考生在报名时对报考类别的含义并不十分清楚,目前填写的报名类别有“定向”、“非定向”、“委培”、“自筹”,请见此通知后,所有上线考生通过传真的方式重新确认报考类别,只能是“非定向”和“定向委培”两类,务必在5月4日前将个人关于报考类别的确认函传真到0571-88208685。传真中请注明以下信息:

 

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原报考类别,现确认报考类别,个人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个人签名。请注明研究生教育科收。

 

 已录取的直博生均为“非定向”,不需重新确认。

 

特此通知。

 

研究生教育科

201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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