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生:
接研究生院通知,凡在校时间已超过5年仍未申请学位的工程硕士和研究生班学生,在申请答辩前需及时提交延期申请,程序为: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工程硕士,研究生班)——单位及导师签署意见——交学院继教中心(安中楼B302),之后才可以办理答辩手续。
在校时间是否超期的算法:自入学学习第一门课程的年月开始,(例如2004级工程硕士的第一门课程学习时间为2005年4月;2004级研究生班学生的开始学习时间为2004年10月,以此类推),至申请答辩的年月为止。如果超出5年,则自动下载相应表格即可。
已批准延期的2003级工程硕士和研究生班学生本年不需申请,但必须完成答辩,否则学校将自动终止学习。
建工学院继教中心
201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