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超期学生(工硕、研班)答辩需提交延期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8-10浏览次数:12695

各位学生:

接研究生院通知,凡在校时间已超过5年仍未申请学位的工程硕士和研究生班学生,在申请答辩前需及时提交延期申请,程序为: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工程硕士研究生班)——单位及导师签署意见——交学院继教中心(安中楼B302),之后才可以办理答辩手续。

在校时间是否超期的算法:自入学学习第一门课程的年月开始,(例如2004级工程硕士的第一门课程学习时间为20054月;2004级研究生班学生的开始学习时间为200410月,以此类推),至申请答辩的年月为止。如果超出5年,则自动下载相应表格即可。

已批准延期的2003级工程硕士和研究生班学生本年不需申请,但必须完成答辩,否则学校将自动终止学习。

 

建工学院继教中心

20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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