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学年第一次经济困难生大会情况通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0-26浏览次数:193

1,  请各位务必于1030日之前认真填写《浙江大学建工学院经济困难生认证表》(附件),并于1030日之前将纸质版交至安中大楼A339

2, 请各位重新递交经济困难生家庭情况证明复印件,该证明必须加盖乡、镇街道或以上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的公章,村委会,居委会公章无效,请于明年三月新学期经济困难生调整之前务必交至安中大楼A339,不然将会自动调整出经济困难生大名单

3,  请毕业生注意: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三年或以上,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所产生的利息,由中央财政部代为偿还。申请时间:2011年5月。

4,学校第六期NSEP报名即将截止,请需要参加的同学在1028前将申请表交至安中大楼A339,并将电子版发送至tennypigpig@zju.edu.cn

5,  请各位核对自己的受助金额,确认在校期间的无偿资助(包括由政府,学校,基金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的资助金)一般不超过4.8万(五年制学生为6万),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内无息借款等在内的全部自主总额一般不得超过6.4万(五年制学生为8万)。

 

 

 

附件:《浙江大学建工学院经济困难生认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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