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学园:
为鼓励学生刻苦努力,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尤其是来自中、西部省份的特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的意识;激励学生奋发进取,成才报国,香港思源基金会自2005年3月起在我校设立“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现将2010-2011学年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家庭正常收入不能保证学生完成学业,父母有重病人者优先考虑。
2、学习认真,刻苦努力,学业成绩没有低于60分或不合格的科目,平均分达到70分或以上;
3、一年级新生成绩以其高考成绩作为评定标准;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优秀的思想品德素质;
5、热爱祖国,遵守法纪,关注社会,乐于助人,课余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
6、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
1、本学年共资助60名学生。每人每年4000元。
2、申请连续资助的同学,本学年可再通过学院向学生工作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者,可以连续获得,如此直至本科毕业(以四年制为标准)。考核不合格者由所在院系在同年级学生中推荐替补人选。
3、新增2010级推荐名额18人,蓝田、丹青、云峰学园各6名,由基金会进行差额评审并最终确定人选。
三、申请程序:(本次评选新增网上申请,请及时完成网上申报)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递交个人申请书、上年度成绩单影印件(加盖教务章,新生上交高考成绩单影印件),填写《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学工部网站下载,新老生均需要填写)。
2、学生于
2、学院(系)在广泛征求同学及有关教师的意见后,于
3、学生工作部审核材料,并通过浙江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呈送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委员会最后评定;
4、教育发展基金会通过适当方式发放奖助学金。一学年分两次发放;
5、学生在收到资助款后,给香港思源基金会写信确认收到款项数目并进行网上确认。
四、项目管理
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纳入学校外设奖助学金项目管理工作。获得者参加学生社团“思源社”,并组织开展互助助人的公益活动。
联系人:于洋 88206284
党委学工部
2010年10月27日
附件一 老生登录账号密码 (首次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附件二 网上申报流程:
第一步,注册、登录,填写个人信息 ,填写申请表,上传电子稿申请书,上传成绩单扫描件,上传获奖证明扫描件。 第二步,各校“思源奖助学金”负责部门通过网站后台对本校申请学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核。 第三步,思源基金会通过网站后台最终审核。 第四步,受资助同学在收到资助款额后,在网上进行资助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