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学年“许邦友助学金”评定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0-28浏览次数:89

 浙江大学“许邦友助学金”是校友、旅美华侨许邦友先生亲属为帮助我校品学兼优、家境困难的学生完成大学阶段学习而设立的。现将2010-2011学年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并由于未获其它资助而不能或不足以供给该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所需的各项费用开支,是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

2、学生本人热爱祖国,思想作风正派,遵守法纪校规,学习勤奋努力,同学关系良好,身体健康;

3、学习成绩要求优良或中等以上。

4、愿意加入爱心奉献团队,并积极参加公益服务和实践活动。

二、资助金额、名额和资助方法:

1、“许邦友助学金”本学年资助40名学生,每人3000元,其中28名经考核获得连续资助,本学年新评选12名,名额分配如下:计算机学院4名,建工学院3名,能源系3名,竺可桢学院2名。

2、获得“许邦友助学金”资助的学生,经年度考核后,每年均可继续获得资助,直到本科毕业。受资助学生每年应提交一年学习情况总结,并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

3、如发生学生停学、学习不努力、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家庭经济情况明显好转者,其助学金由学工部和教育发展基金会协商作出调整。如发现有学生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助学金,或得到资助后挥霍浪费者,学校将根据情况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其助学金也由学工部和教育发展基金会协商作出调整。

三、评定程序

1、有关学院向学生告知助学金评定事项;

2、学生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奖助学金申请推荐表》(学工部主页下载、一式两份),并于113日前交至安中大楼A339李腾老师处,电话88206426,13857182878572878),学院将统一报送。

3、学工部审核、公示,送教育发展基金会。

4、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将资助学生情况向捐资方报送。

5、发放资助款;

6、学生直接给捐资方写信确认收到资助及有关情况。

 

 

建工学院团委

201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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