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的温馨提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9-08浏览次数:3430

各位同学:

经过了一年的辛勤忙碌,又到了一年一度开展评奖评优工作的时候了,为了顺利开展2010-2011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现温馨提示如下:

 

1. 关于综素等级评定

综素记实考评工作已于上学期期末开始。

0708级同学的记实考评结果已经公示并由全体同学签字认证,所以记实考评部分成绩已确定,不接受同学更改成绩的申请;

09级同学的学院考评部分如上述情况相同,学园补充部分将于910日结束,并于913日公示,由于学院补充部分的项目不接受学生增添或删改,成绩由学院综合素质考评中心评定,所以09级同学的最终记实考评成绩原则上不接受同学的更改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

 

2. 关于体育成绩

请全体同学于915日前登陆公体部网站http://10.78.201.98)查询自己的体育达标等级,如与实际情况部分(如成绩缺失、错误等)请尽快于公体部联系,公体部将开具《浙江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证明》并登记最终成绩与等级,并将该证明上交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关于体育达标等级与评奖评优相关奖项与荣誉评定的因果关系,与2009-2010学年相同。

 

3. 关于宿舍记实考评成绩和班主任评价打分

宿舍记实考评成绩由宿管中心于近期提供,随后将面向全体同学公示。

班主任评价打分已于上学期结束,原则上分数梯度应该符合 [15分,13)20%[13分,11)30%[11分,9)30%9分及以下占20%,因此,凡因不符合此规定而造成的学生最终德育等级排名争议,由该班班主任负责协调,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此类情况概不受理。

 

4. 关于学业成绩和出国交流成绩转换

请同学们于915日前通过浙江大学现代教务管理系统及时了解自己在2010-2011学年所学课程成绩,如对原始成绩有所疑义的请向任课教师或开课院(系)咨询。

请在2010-2011学年有过出国交流的同学(包括2010-2011学年整年派出及2010-2011学年春夏学期派出)于915日前完成校外学分的认定和转换工作。

如对以上工作有疑问,请咨询学院本科生科,电话88206125

 

5. 其他

在评奖评优相关工作中,涉及到的如学年小结等材料请同学及相关负责人认真填写。

 

特别提示:

评奖评优工作开展期间,各奖项评定及评奖各个环节都将严格按照相关时间规定进行,对于因个人原因而错过截止时间的,将一概不予受理。

另外,请申请人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事先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在填写各奖项及荣誉的申请时,请注意制表要求(如份数、单面/正反打印等要求)。

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地点:安中A339办公室,电话:88206426,相关事务工作负责老师:张老师。

谢谢全体师生的配合与支持!

 

 

 

                                      建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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