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学年9月份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9-08浏览次数:120

2011—2012学年9月份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需要申请的同学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前往紫金港校区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小剧场206)办理申请手续。
一、申请条件:
1、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未受到行政处分;
3、可以正常完成学业。
二、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11年10月12日。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详细要求见附件三):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也可到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领取);
2、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原件;
3、本人对家庭经济情况的说明;
4、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各两份;
5、未成年人需要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及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五、申请完成后,需办理签合同和借据手续,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六、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小剧场206;   值班时间:8:00-12:00
1:30-17:20(周末及节假日不值班)
电话: 88206282;       邮箱:dkzx@zju.edu.cn
 浙江大学党委学工部
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
201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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