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项名称、等级、名额及奖金额
序 | 奖项名称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爱心助学金 | 其它 | ||||
名额 | 奖金额 | 名额 | 奖金额 | 名额 | 奖金额 | 名额 | 奖金额 | |||
1 | 土木建筑规划教育基金奖学金 | 8人 | 2000元 | 15人 | 1300元 | 19人 | 800元 | 6人 | 1000元 | |
2 | 华汇领雁 专项奖学金 | 3人 | 4000元 | 10人 | 2500元 | 14人 | 1500元 | 1人 | 800元 | 单项3*800 |
3 | 翰时国际优秀学 生专项奖助基金 | 4人 | 3500元 | 4人 | 2500元 | 6人 | 2000元 | 7人 | 1000元 | |
4 | 国盛专项 奖助学金 | 2人 | 3000元 | 4人 | 2000元 | 6人 | 1500元 | 2人 | 1000元 | |
二、评奖要求及程序
1、以上各项奖学金(爱心助学金除外)获奖者从学校2010-2011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中获得各类奖学金与荣誉称号的同学中评选产生。
2、以上各项奖学金一、二、三等获奖者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依据学校公布的2010-2011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与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单,综合考虑设奖单位意愿、各小班人数及已获奖项情况等因素,制定评奖原则,统一评定,不需要研究生本人申请。
3、申请爱心助学金的同学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面向2010-2011学年评奖评优全体参评同学,未申请及获奖的同学也可以提交),也可由各小班德育导师会同班干部商定后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推荐申报,申请报告请于12月16日前交学院研究生科赵华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4、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将于12月20日前上网公示本学年评定的院教育基金各奖项研究生获奖助学金同学名单,征求全院师生意见,并报专项奖设奖单位备案。
5、凡获奖助学金研究生均需填写浙江大学建工学院《2010-2011学年土木建筑规划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登记表》(待评比结果公示时再下载填写,打印一份上交研究生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建工学院研究生科
201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