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2011-201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2-26浏览次数:29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12】218号)精神,按照《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1-201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现将建工学院2011-201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凡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和学校《通知》有关要求的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二、评审组织和名额分配
1、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下列成员组成:
主任:徐世烺
副主任:娄建民 葛坚
委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毛义华 刘国华 华晨 陆强 项贻强 唐晓武 徐雷 楼文娟
院博、研会代表各一名
秘书:赵华
2、2012年学校分配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
博士研究生14名,硕士研究生20名。
 
三、评审程序
1、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请按两页报表格式,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基层单位填写“建工学院”;申请理由请简要撰写2011-2012学年期间个人在现实表现(思想品德、社会工作、公益活动等)和学习业绩(学习成绩、学术论文、著作、专利、科研获奖等)两方面的情况;推荐意见由业务导师填写和签名。
2、申请同学对2011-2012学年期间个人取得的科研成果(包含论文、专利、专著等)下载填写《科研成果汇总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论文刊物封面、目录、正文首页、检索证明、证书复印件等,已被录用的论文附录用通知复印件)。
科研成果按照按照所填表格中的顺序排序,附在科研成果汇总表后
3、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科研成果汇总表请于2012年12月29日递交到学院研究生科赵华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学院研究生科汇总申请材料后,由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初审评选,并将初评结果于2013年1月4日在院网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学校。
4、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学校有关教育法规、政策要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师生,可在公示期间向学院研究生科提出实名申诉和建议意见。
 
建筑工程学院
 2012年12月26日

郑重提醒:因评奖时间紧急,请各小班同学相互转告。评奖申请材料务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打印,按时提交,如不符合相关规定规范要求,将取消参评资格。

附: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1-201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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