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土木建筑规划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爱心助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19浏览次数:4039

全体本科生: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我院于近期开展2012-2013学年土木建筑规划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爱心助学金及中天奖学金、国盛奖助学金、华汇领雁奖学金、坚朗专项奖学金、嘉胜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各奖项评奖条件及评奖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土木建筑规划基金会奖学金、爱心助学金

土木建筑规划基金会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12-13学年学生综合学业成绩、非学业素质综合表现、经济困难程度及本学年已获奖学金情况等因素直接评定,不需申请。获奖同学需填写《2012-2013学年土木建筑规划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登记表》(待评比结果公示时填写即可)。

二、中天奖学金、国盛奖助学金、华汇领雁奖学金、坚朗专项奖学金、嘉胜奖助学金

中天奖学金、国盛奖助学金、华汇领雁奖学金、坚朗专项奖学金、嘉胜奖助学金(以上各奖项统称为专项奖学金)的评比事宜公布如下:

1.各专项奖学金评比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品德端正;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3)具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和教学实践活动;

4)积极投身于校院各级学生组织并积极工作的同学优先考虑;

5)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中(对于学科竞赛的认定参见2012-2013学年研究与创新奖学金评比所认可的学科竞赛)成绩突出的同学优先考虑;

6)同等条件下经济困难生优先考虑。

特别说明:1、华汇单项奖学金分为学习进步(4人)、社会工作(3人)、社会实践(3人)、文体活动(3人)、爱心助学(3人)共五项,同学可根据自身条件有针对性申报,并在申请自述中重点体现。

2.各专项奖学金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专项奖学金需由学生自主申请,在符合评奖条件的前提下,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结合学生本人的综合表现和申报情况予以评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备设奖单位。

申请时请填写《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12-2013学年土木建筑规划教育基金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并提交电子版至jgxypjpy@163.com

申请表请于1223中午12点之前交至安中大楼A339办公室韩老师处,过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拨打电话88206426咨询。

 

附: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12-2013学年土木建筑规划教育基金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建筑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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