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建工学院第四届第一次“双代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14浏览次数:0

各教职工党支部、工会小组:

按照《浙江大学院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办法》和学校工会关于做好院级“双代会”换届工作的通知,现就召开我院第四届第一次“双代会”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要议题

1、选举产生新一届学院“双代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小组;

2、听取学院行政负责人关于2013年工作报告;

3、讨论学院教师队伍发展规划和定编定岗方案。

 

二、代表资格与选举办法和名额分配

符合《浙江大学院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代表条件且为我院在编教职工,均有资格当选代表。代表由所在工会小组按本单位教职工数的20%比例,组织教职工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见下表。校级“双代会”代表将在学院“双代会”代表的基础上选举产生。院士、老领导、民主党派校级组织(含校级以上)负责人和在院外担任领导职务的相关学科教师为特邀代表,不是学院“双代会”代表的院、系、研究所(中心)主要负责人、正高职教师为列席代表。

工会小组

人数

代表名额分配

1、结构、空间工会小组

28+12

6+2

2、岩土、滨海工会小组

13+14

3+3

3、市政工程研究所工会小组

14

3

4、交通、土管工会小组

27+10

5+2

5、防灾、建材、高性能工会小组

12+11+13

2+2+3

6、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研究所工会小组

27

5

7、建筑技术所(含美术研究室)工会小组

19

4

8、规划学科工会小组

22+8

4+2

9、水利系工会小组

11+6

2+1

10、院机关工会小组

28

6+1

11、实验中心工会小组

21

4

合计

296

60

三、筹备工作具体安排

1. 各工会小组换届选举

各工会小组在同级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换届须召开所属工会小组教职工大会,要求有选举权的工会会员到会人数超过三分之二会议方为有效,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人数的半数方为当选。换届工作在320日前完成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学院组织人事科。

2. 学院“双代会”代表推选和学校“双代会”代表推选

在各工会小组换届工作完成后,各工会小组组织在本小组范围内推选新一届学院“双代会”代表,代表的条件依照《浙江大学院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具体如下: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工作作风;

2)关心本单位的建设和发展,顾全大局、办事公道、廉洁奉公,主人翁责任感强;

3)热爱教代会工作,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

4)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反映教职工的意见,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在教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各工会小组根据推选结果填写附表1并于320日前报学院组织人事科。学校“双代会”代表在学院“双代会”代表的基础上产生,以各研究所(室)为单位推荐校教代会代表12人,另推荐学院党政领导1人,并在附表1中按要求标注,最后由学院根据学校分配名额及相关要求综合考虑并确定。

3. 学院新一届“双代会”委员推荐和学校新一届“双代会”委员推荐

各工会小组组织在全院教职工中推选新一届学院“双代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小组成员,学院“双代会”委员会委员为9人,工会经费审查小组成员为3人。推选结果请填写附表2并于320日前报学院组织人事科。

候选人条件参照学校“双代会”相关文件,具体为:能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群众意识,熟悉教代会、工会有关业务知识,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组织活动能力,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的改革和建设,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能力,勤奋工作,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敢于担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在教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新当选的委员原则上应能任满一届。

学校“双代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具体要求和推选结果填报详见附表3并于319日前报学院组织人事科。

4. 学院新一届青工委、女工委候选人推荐

各工会小组在本小组范围内推荐浙江大学工会青工委员会建工分会(筹)委员候选人(要求40周岁以下)1人和浙江大学工会女工委员会建工分会(筹)委员候选人1人。推选结果请填报附表4并于320日前报学院组织人事科。

5. 学院新一届“双代会”筹备组成立及资料准备

315日前,成立新一届“双代会”筹备组。

320前,完成学院代表推选和学院“双代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小组候选人第一轮推荐,完成代表资格初审与候选人初审工作。同时,完成学校“双代会”代表推选和学校“双代会”委员会候选人第一轮推荐工作。

326前,完成学院新一届“双代会”委员候选人的第二轮差额推荐工作。

44前,完成大会报批与材料的准备工作。

411下午,召开学院第四届第一次“双代会”。

 

学院党委要求,“双代会”筹备组抓紧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各教工党支部和各工会小组必须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学院新一轮发展,推选好新的“双代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小组,征集有关推动学院科学发展的提案、意见、建议,并安排好工作,积极组织本单位的“双代会”代表认真参加会议。“双代会”代表要以对学院改革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建言献策,为高质量地完成大会预定的各项任务而努力,把本次大会开成一个推进学院科学发展和民主办学的大会,开成一个团结、务实、奋进的大会。

 

附件

                                             中共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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