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表彰一批在学院教育教学事业一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学生,在全院范围内营造勤学、好学、比学的优良氛围,同时表现班级特色,展现同学才情,学院决定自11月下旬开展2014年学风建设月系列活动,由学院学生会承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建工学院全体教师、本科生(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
二、活动时间
2014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
三、主要内容
1、 “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本科生、研究生)
(1) 评选对象:
建工学院全体教师
(2) 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11月26日至12月4日):班级推荐环节。由班级对学院专业老师进行推荐,原则上各班推荐1-2名,填写推荐表(附件1)后,于12月4日中午12点之前发至邮箱:cceasu_zju@163.com。
第二阶段(12月5日):各班代表初投,确定候选人。由各班代表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初步投票,确定20名“我最喜爱的老师”候选人进入下一环节。
第三阶段(12月6日至12月15日):全院投票环节。由学院学生会通过线上及线下方式组织全院学生进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评选出10名“我最喜爱的老师”。
2、“学习之星”、“进取之星”评选活动(本科生)
(1) 评选方式:
由建工各班(大二及以上)推荐1-2名,形成事迹材料参评。
(2) 报送方式:
(3) 参评条件:
“学习之星”的评选,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遵纪守法,积极向上,恪守校纪校规,上一学年德育成绩为优秀;
②学习勤奋,成绩优良,至少获得一次学业优秀一等奖学金或以上;
③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学科竞赛、各类科研活动、各类社会工作等;
④上一学年体质考评良好及以上,积极参加锻炼;
⑤能带动寝室形成良好的学习气氛;
⑥关心同学,乐于帮助同学解决学习或生活上的问题;
⑦本学年内学业科目无不及格,至今无作弊现象,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未受过处分;
“进取之星”的评选,参照“学习之星”的评选条件(第二条除外),主要表彰在学习上有特别进步,生活上自立自强,能够在同学们当中引领风尚的优秀学生。
3、“班级风采大赛”(本科生)
(1) 活动主题:
热血演绎青春,豪情绽放梦想
(2) 参赛对象
(3) 活动内容:
班级文化元素、建工印象系列、班级文艺表演
活动详情请参看院网“关于举办2014年建筑工程学院班级风采大赛的通知”。
四、评选表彰方案
1、“我最喜爱的老师”拟评选10名,将为获选老师颁发证书和奖杯。
2、“学习之星”及“进取之星”共评选10名,将为获选同学颁发证书和奖杯。
3、“班级风采大赛”评选表彰方案请参看院网“关于举办2014年建筑工程学院班级风采大赛的通知”。
以上评选均将在学院2014年12月26日新年晚会现场进行总结表彰。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