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明远”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14浏览次数:2203

    明远奖学金是深圳市城市空间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称“城市空间”)在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设立的专业奖学金,其宗旨是为了促进浙江大学城乡规划教学、科研事业发展,加强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据此特制定奖学金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奖对象
浙江大学城乡规划专业三、四年级本科生,团队申请原则上不超过3人。
二、评奖条件
1、具备《浙江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主动,成绩优良;
3、专业实地调查、科学研究、规划设计竞赛表现突出。
三、评奖等级、名额与金额
1、专业实地调查类(总奖金不超过14000元):设团队奖4项,其中:一等奖1项,奖金额5000元/项;二等奖1项,奖金额3000元/项;三等奖2项,奖金额2000元/项;根据未获奖团队的数量,设立相应的参与奖,参与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2000元,用于支付实地调研和文本制作等费用。
2、规划设计竞赛类(总奖金不超过14000元):设团队奖4项,其中:一等奖1项,奖金额5000元/项;二等奖1项,奖金额3000元/项;三等奖2项,奖金额2000元/项;根据未获奖团队的数量,设立相应的参与奖,参与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2000元,用于支付基地调研和文本制作等费用。
备注:该奖项可以与校院两级各类奖学金兼得。
四、评奖程序
1、由学生本人根据“奖学金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作品(含正在进行但未完成的作品),作品形式为调研报告或设计作品,实地调查类要有详细的调查方案,调研总结报告不少于5000字,设计竞赛类作品应该包含相应的设计方案和图纸;
2、由城乡规划专业基层教学组织和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共同负责审核、组织作品答辩,确定获奖初选结果,结果视作品情况而定,可以少于规定评奖数量;
3、获奖初选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
4、确认获奖名单,并报学院基金会及“城市空间”备案。
5、请有意向的同学填写《2013—2014学年明远奖学金申报表》连同作品一起发送至jgtw@zju.edu.cn,邮件标题:“明远奖学金申报+姓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7日24点。答辩时间为1月19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顾老师,88206426。
特别说明:若参评作品是已经完成的(必须是2013—2014学年完成),对应奖学金一次性全额发放,若参评作品是尚未完成,将根据作品情况确定拟获奖等级,发放部分奖学金,在2015年4月底之前完成全部作品内容,通过最终答辩后发放剩余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有权根据最终答辩结果调整获奖等级。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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