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学年资助工作安排,决定于3月23日--4月3日期间,开展欧莱雅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各有关评定办法通知如下,请根据具体要求执行。
一、资助名额及标准
全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4名,标准为4000元/人·年。
二、资助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就读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2. 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大学期间全部或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
3. 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应届新生必须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入学统考(被保送入学者除外);往届在读生上学年各科考试总成绩排名名次在全班前50%(若无排名,则学年各课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三、程序
2. 学工部后期将组织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建筑工程学院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