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班主任工作规定》(党委发〔2005〕37号)的要求,全校本科生各班级必须配备班主任。请各学院(系)充分认识班主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新生班主任的选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班主任选聘标准
思想素质好、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思想觉悟,在重大政治问题上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自觉维护学校稳定;业务水平较高;奉献精神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2.各学院(系)班主任选配名额参见下表(建筑工程学院11人)。
3.学校将于新生班主任上岗前统一安排培训。
4.专职辅导员原则上不再兼任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