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浙江大学2015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19浏览次数:356

各位研究生:
请同学查看学校通知,对照岗位要求,选择合适的岗位,每个研究生生可选择两个志愿,填写附件表格:《浙江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岗位申请表》,在6月22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jzxa@zju.edu.cn,附件和邮件标题请以“姓名-社会实践岗位申请表”命名,纸质版经导师签字后6月23日中午前交学院研究生科赵老师。(前期已提交的不用再提交
由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小组牵头,选拔、调剂和确定各岗位的推荐人选后,统一报学校审核并上网公布。
以上通知请相互转告。
1、学院实习岗位:
 
   
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科
      2015年6月19日
各学院(系)、各位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实践育人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增强研究生服务国家、服务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学校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大学2015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
浙江大学2015年研究生社会实践包括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研究生挂职锻炼、研究生“西部行”主题实践三个部分。
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
2014级以后(含)的所有学术学位博士生(除港澳台及外国留学生外),均须参加4-6周的社会实践活动。
1、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形式包括在社会实践基地进行的社会实践和经研究生院及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认定并批准的其他形式的社会实践。
2博士生社会实践坚持“以基地为主,多种实践形式并行”的原则,由研究生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牵头,协同各学院(系)共同实施。基地分为校级综合型基地和院级专业型基地两种类型。
3、作为必修环节参加实践基地社会实践的博士生,参看附件的岗位需求表,并向所在学院(系)申请岗位、提交申请表(参见附件5),由各学院(系)确定各岗位录取名单。
4、作为必修环节参加其他形式社会实践的博士生,须事先提交申请表(参见附件5)并提交详细的实践计划及目标(参见附件5),交所在学院(系)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批准。
5、各学院(系)要成立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工作小组,由本单位党、政领导共同担任组长,负责本单位博士生社会实践的组织实施、专业型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等工作,并制定本单位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请在6月30日之前提交到党委研工部任务平台管理系统。
研究生挂职锻炼:
为了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充分利用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在省内外建立的校级基地平台,鼓励广大研究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今年我校继续广泛开展研究生挂职锻炼活动。
1、除2014级博士生以外的其他年级的博士生和硕士研究生,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鼓励参加校级基地的社会实践活动,到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参加研究生挂职锻炼,开展管理、科研和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挂职单位和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
2、研究生挂职锻炼列入研究生培养方案,作为一门选修课,考核合格者可以获得1个学分,并由学校会同挂职单位向考核优秀和合格者发放津贴。
2、参加挂职锻炼的研究生,请参看附件的岗位需求表(见附件2),并向所在学院(系)申请岗位、提交申请表(参见附件5),由各学院(系)确定各岗位录取名单。
研究生“西部行”主题实践:
让研究生走进西部,了解西部,奉献西部,对国家发展和研究生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研究生西部行以组织针对性强、优势互补的研究生团队为主,结合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通过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科技服务、社会调研等多种形式,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具体西部行计划另行通知。
 
二、实施步骤
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和研究生挂职锻炼按以下步骤实施:
1、项目发布(6月4-11日):由研究生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发布社会实践通知,各学院(系)配合发布与本学院(系)有关的各实践基地的课题项目、专业需求、岗位数量等信息。
2、申请岗位(6月11-23日):研究生根据学校和各学院(系)网上发布的社会实践通知和各岗位需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岗位申请表》,选择合适的岗位并填写岗位代码,在指定的日期内将申请表交各学院(系)研究生辅导员。
3、审核选定(6月23日):由各学院(系)的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小组牵头,负责选拔、调剂和确定各岗位的人选;并将确定名单录入各岗位的信息表中;纸质版确定名单由各学院(系)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日期之前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确定名单以邮件的形式发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
4、公布名单(6月24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审核各学院(系)的参加社会实践的录取名单,并在学校网上公布。
    5、实践准备(6月30日之前):
(1)院系准备:各学院(系)确定参加社会实践的名单后,要组织召开社会实践动员大会,进行社会实践上岗培训、实践动员和安全教育等活动,确保每一位即将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都接受行前上岗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2)团队准备:由校级综合型基地和各院系专业型基地的指导老师分别组织召开各基地团队建设会议,确定组长,组建临时党支部,确定党支部书记;再次进行实践前上岗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布置前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3)人个准备:在社会实践基地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应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参加上岗培训,撰写开题报告或工作计划;参加其他形式社会实践的研究生,须事先提出申请并提交详细的实践计划及目标,交所在学院(系)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批准。
(4)基地准备:各指导老师与各实践基地取得联系,反馈各实践岗位录取的研究生名单和具体情况;了解落实各实践单位接待研究生的准备情况;与实践基地制订后续实践工作计划和安排;各研究生也可以与实践单位具体课题负责人进行沟通和联系,及早了解和掌握课题的具体要求;在沟通联系和调研的基础上,每个人制订工作计划,撰写开题报告,各团队召开实践行前团队交流会;工作计划和开题报告交指导老师备案。
6、实践实施(7-8月):
(1)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暑假开始,各基地指导老师带领团队统一赴各实践基地进行为期4-6周的社会实践活动;各指导老师要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带领团队如遵守安全制度、请销假制度以及新闻宣传工作等。
(2)中期看望和检查:在研究生开展社会实践期间,学校分管领导、研究生院和党委研工部领导、各学院(系)社会实践工作小组将分赴各实践基地看望同学,进行中期检查和指导工作。
7、总结考核(9-10月):
(1)个人总结:实践结束时,每个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要做好个人总结,按附件模板要求撰写个人实践总结报告,各指导老师负责召开团队总结会议。
(2)个人考核:实践结束时,每个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都必须按附件模板要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表》,交实践单位签置考核意见、盖章后,由实践单位直接反馈给学校。
(3)团队总结:实践结束时,各基地团队在指导老师带领下做好团队总结工作,按附件模板要求撰写团队总结报告,汇总团队成果。
(4)院系总结:各学院(系)要总结本单位今年开展社会实践的情况,以及院系专业型实践基地运行情况,撰写院系社会实践总结材料。
8、表彰奖励(11-12月):
2)在社会实践组织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学院(系),可以申请参评“浙江大学博士生社会实践组织奖”,由研究生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审核和组织评选。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面动员。各学院(系)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特别要做好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的宣传和推进工作。成立学院(系)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工作小组制定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实施细则并于6月30日前发送到党委研工部任务管理平台。
2、齐抓共管,有序推进。为保证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各院系党政领导要齐抓共管,立足本单位的学科、专业特色和人才优势,积极拓展系所资源,建立品牌基地,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本单位的社会实践活动。
3、严格把关,确保实效。各学院(系)在开展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要切实做好督促、考核工作,积极配合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做好日常管理和总结评优工作。
 
联系人:王莉,87951447,Email:WL@zju.edu.cn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6月16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