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18浏览次数:61

各位本科生:
   现将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因家庭经济情况,要新增申请经济困难生的同学请如下操作申请(已认定的同学无需再次提交申请):
   1、填写《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1)纸质版;
   2、填写《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两份,要求《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印章来自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村及社区印章不具资格)。如果有当地开具的困难生证明材料,也一并上交复印件。(原件请各位同学妥善保管)
   经济条件好转的经济困难生需要取消认定的请提交纸质版手写申请并签名
   对经济困难生进行准确的认定,是整个资助工作的基础。请经济困难的同学及时申请。对于原来家庭经济状况较好但因各种原因致贫需要资助,以及有家境好转不再需要资助的学生,也希望能及时调整。
   以上两份材料请于2015年9月24日(周四)前交至安中A339顾老师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顾老师88206426。
 
 
建筑工程学院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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