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研究生、本科生团支部:
“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活动是我校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2015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整体工作安排,学院团委启动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争创要求。各团支部应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点击下载),开展争创工作。为进一步增强本次争创活动的影响力,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参与性和积极性,切实发挥网络新媒体在学生中的引导作用,本次争创工作要求结合新媒体平台开展,具体要求见《办法》第十四条相关说明。
争创申报通过后,争创期为2015年10月-2016年5月。
“五四红旗团支部”为校内团支部的至高荣誉,争创活动也是提升团支部凝聚力的极好契机。望各团支部积极申报。对于争创成功的支部,学院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和奖励。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郭老师(88206426)
建筑工程学院团委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