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浙江大学“协鑫创新创业之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01浏览次数:1021

各位同学: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鼓励大学生追求创意、创新和创造,关注世界和中国新材料、能源等领域现实诉求和未来发展,江苏协鑫阳光慈善基金会(由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起成立)向我校捐赠设立“创鑫奖”奖励基金,设置“协鑫创新创业之星”,用于奖励我校优秀本科生。现将2015年浙江大学“协鑫创新创业之星”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能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共评选12位“协鑫创新创业之星”,每人奖励8000元。
    获得“协鑫创新创业之星”的同学,有机会受邀参加江苏协鑫阳光慈善基金会暑期组织的超级实习生培训计划,对符合聘用条件者毕业时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优先录用。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申请人必须以前一教学年度完成的具有创新性和创业可行性的作品提出奖励申请,作品内容应充分关注世界和中国能源、电力、环保、建筑等领域的现实诉求和未来发展,作品形式可以是论文、科技竞赛作品、创业商业计划书等,作品完成人必须是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3.申请人需提交包括作品研究报告等在内的可以体现作品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该作品所有完成人的相关信息。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学生自主提交申请材料,由所在院系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各院系确定3名候选人并排序(排序前2名必须创新类与创业类各一)报学工部(12月11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安中A339顾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jgtw@zju.edu.cn
    2.学工部召开评审会议,确定12名“协鑫创新创业之星”拟获奖人选,并将名单和申请材料送至江苏协鑫阳光慈善基金会审核。
    3.江苏协鑫阳光慈善基金会确认后,学工部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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