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春夏学期永平自立贷学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有意申请本贷学金的学生,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前往紫金港校区学生资助中心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2室29号窗口)办理申请手续。
段永平校友为支持祖国教育发展大业,弘扬尊师助学的优良传统,培养学生自强不息的精神,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对社会的诚信度,帮助浙江大学在读学生完成学业,于2006年通过其“心平公益基金会”在浙江大学捐赠设立了“浙江大学永平贷学金”项目,详情请见http://www.zuef.zju.edu.cn/index.php/webSite/specialFundShow/index/13.html。
一、申请条件:
(一)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就读所有本科生及全日制在校一年级硕士生(硕士生由研工部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贫困生;
(二)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分;
(三)学习勤奋努力,本科生申请时上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2/3,且无补考(或重修)科目;一门功课需补考(或重修)、但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1/3的学生仍然可以申请;两门及以上功课需补考(或重修)的学生不得申请;一年级新生暂无成绩要求;
(四)无学术不诚信行为。
二、申请时间:
自3月1日至3月31日。
三、所需材料:
(一)申请表一式四份(见附件);
(二)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
(三)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一式四份;
(四)学院本科生办公室开出的上学年成绩单一份(成绩单需注明“专业排名/专业总人数”以及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公章务必盖在排名上)。
四、贷学金申请和发放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浙江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借款申请表》(见附件一)一式四份,需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并到学院负责资助老师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二)申请人带上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一式四份、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申请表一式四份及由学院本科生办公室开出的成绩单一份(成绩单需注明“专业排名/专业总人数”以及学院盖章(章务必盖在排名上),到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三)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符合申请资格的人数超过贷学金最大受惠人数时,采用随机抽签的方法确定受助人;
(四)申请人与学校签订《浙江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借款合同》;
(五)校基金会核算并根据情况发放贷学金,每学年发放两次。
五、申请金额:
学生每年可申请的贷学金金额可在6000元和10000元两个固定档次中进行自主选择,经审批后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原则上以连续两年申请、审批贷款为限。
六、填写要求:(参照附件二中申请表样表)
(一)必须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
(二)可以使用打印稿,但申请人及家长签字必须用黑色水笔或钢笔手写;
(三)上交材料统一为A4纸。
七、注意事项:
在贷学金发放期间出现受校纪校规处分、不及格课程两门以上、休学等情况,将中止贷学金的发放。
八、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咨询紫金港校区学生资助中心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紫金港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2室29号窗口
电话:0571-88981730;
邮箱:dkzx@zju.edu.cn;
值班时间:周一到周四 8:30—12:00, 13:00-17:00
周五 8:30—12:00, 13:00-15:00 (周末不值班)
浙江大学党委学工部
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
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