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14浏览次数:30

各位本科生:
    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认定、调整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因家庭经济情况,新增申请经济困难生需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10.202.68.65:8888/xgxt),完成家庭情况填写、认定申请等步骤(已认定的同学无需再次登录系统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新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生,须在系统“学生资助”版块下,点击“家庭情况”下拉列表中的“填写调查表”,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即《浙江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照片或扫描电子文件(注意文件格式及大小)),填写完成所有信息后,保存(按钮在页面下方);
    2.点击“困难生认定”下拉列表中的“困难生申请”,添加“申请”(左上角十字符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即《浙江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照片或扫描电子文件(注意文件格式及大小)),提交申请(按钮在页面下方)即可;
    3.完成上述步骤后,下载并打印登记表两份(即《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可适当调整页面,控制在一页内),并附《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两份(《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中所盖章须来自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或人民政府部门(村、社区、社会事务办公室等非民政部门的印章不具资格))交给班级评议小组认定、签字后递交学院审核。
    家境好转不再需要资助的学生请提交情况说明申请(手写纸质版)并签名。
   
    请于9月18日(周日)17点前完成相网上关步骤,并将相关材料交至安中A345胡老师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胡老师15869156924/696924。

建筑工程学院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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