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5-2016学年研究生素质考评公示通知(2号)(已更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21浏览次数:114

各位老师、研究生同学:
根据学院评奖评优总体安排和部署,现已完成2015—2016学年建工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素质考评(记为F3)审核工作,并开展学习成绩(记为F1)和科研业绩(记为F2)加分汇总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素质考评(记为F3)加分情况公示
经过同学自主申报、各级审核,已完成素质考评加分工作,现将该项加分情况公示(附件1:建工学院研究生素质考评加分汇总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3日17:00止。
对公示的加分事项有异议的同学,请参加答疑和复审会,会议时间:9月23日上午9:00-9:45,地点:安中大楼A326,不接受其他电话、QQ等形式的咨询
若错过此次答疑和复审会,学院不再安排其他时间答疑或复审,请各位同学务必注意。
公示结束后,各班可参照公布的素质考评加分(F3)的成绩进行下一步的评奖评优工作。
二、评奖评优动员大会
为了顺利完成评奖评优工作,解读评奖评优政策和流程,学院决定召开评奖评优工作布置会。请各班德育导师和各班班长(16级除外)参加会议,会议时间:2016年9月23日10:00-11:00,会议地点:安中大楼A326。
 

三、学习成绩、科研业绩加分汇总   (该部分内容有调整,请查阅3号通知

(一)学习成绩(记为F1)汇总

请二年级的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2015修订发布)》加权平均分算法,如实计算2015-2016学年全部课程的加权平均分,并报各班级负责人,由各班级负责人汇总填写《建工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业绩汇总表》(附件2)并核查。
(二)科研业绩(记为F2)加分申报
请参评同学将科研业绩加分情况以及各类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交给班级负责人。请各班级负责人将各班级同学的科研业绩汇总在《建工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业绩汇总表》(附件2)中。
以上学习成绩和科研业绩汇总完成后,各班将文件命名为:XXXX(班级)-业绩汇总表(如14岩土硕-业绩汇总表),于2016年9月26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到至邮箱:cceayanjiusheng@163.com,纸质版与同学各类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交安中楼A345赵华老师处。
四、其他说明
1、素质考评加分说明:
(1)    同一组织中,研究生干部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40%。
(2)    仅在2015.9-2016.2期间任职的党支部干部加分分值折半。
(3)    若党支部副书记为实际负责人则按1类学生干部计分,否则按2类干部计分。
(4)    院级竞赛项目原则上不加分,除活动有特殊说明外,如院学术成果大赛。
(5)    除学院组织的学术活动外,其他学术活动应对照科研业绩计分标准申报。
(6)    研究生干部本职活动不予加分,不与研究生干部加分重复。
(7)    长期参加公益活动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志愿者才给予加分,一般情况不予加分,如G20峰会、会议志愿者等。
(8)    根据细则,创业未注册公司或未入驻创业园的,不予加分,非主要创始人不予加分。
2、各项目加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对于逾期不申报加分的,学院一律不受理。
3、学习成绩(记为F1)与科研业绩(记为F2)的具体加分细则详见《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详见附件)。
4、学院汇总后将对上报信息进行查核确认,对故意虚报加分事由的同学,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
5、所有同学的各类得分情况将于9月底统一上网公示,供同学申报各项奖项和荣誉参考。
6、各类奖项和荣誉申报工作在9月28日左右启动。
 
 
建工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组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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