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研究生评奖成绩汇总及奖项申报的通知(3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24浏览次数:118

 各位老师、研究生同学:

根据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总体安排和部署, 现将2015—2016学年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成绩汇总和奖项申报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素质考评加分汇总
(一)学习成绩(记为F1
二年级硕士生、直博生参加评奖需要提交学习成绩单(研究生管理系统>我的课程>成绩查询,击右键选择打印), 外语水平需要提交证书复印件。
请根据《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2015修订)》的规定,如实计算2015-2016学年个人全部课程的加权平均分。在计算课程成绩时,五级制的优、良、中、及格分别按百分制计为90、80、70、60分。
(二)科研业绩(记为F2
请所有参评同学提交2015-2016学年个人科研业绩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给班级负责人,并将科研业绩汇总在《建工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业绩汇总表》(附件1)中。
(三)素质考评加分(记为F3
根据学院9月23日召开评奖评优工作会的要求,由各班级按照《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相关规定,并参考学院评奖通知(2)建工学院研究生素质考评加分汇总公示情况,对班级所有参评同学的素质考评加分情况进行汇总、审核、统计。
对综合素质加分项目漏报的同学,请于2016年9月26日前向班级补报个人加分项目,并由班级审核确定加分情况;对同学加分有出入的问题,请班级汇总后上报学院审核确认。
注意事项:素质考评加分的研究干部上限4分、学术与文体活动上限4分、社会实践上限2分、创新创业上限2分;对于2015级的研究生,素质考评得分按总分乘系数0.5折算。
各类证明材料请按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填报顺序)等依次排列,由班长暂存保管。
以上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素质考评三项加分请各班汇总完成,在班级内部公示无异议后,请2016年9月28日下班前将所在班级《建工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业绩汇总表》(附件1)和《研究生素质考评登记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到至邮箱:cceayanjiusheng@163.com,文件命名为:XXX(班级)-业绩汇总表(如14岩土硕-业绩汇总表)、:XXX(班级)-素质考评登记表。
二、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申报
(一)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达学院的指标以及各项规定,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公布,详见《建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附件3)。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
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须下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请按要求填写并正反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二份),经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于2016年9月29日(周四)下班前交安中A345赵华老师处。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参评国奖,请相互转告
学院将根据申报人员情况,并结合申报同学的综合考评情况,按1:1.5-2左右确定各学科答辩人选名单并公示,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暂定10月10日左右)。
(三)优秀研究生、三好研究生荣誉称号申报
请各班根据学院的荣誉称号分配名额和考评情况,评选出所在班级优秀研究生和三好研究生推荐名单,三好研究生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填写《研究生荣誉称号推荐表》(附件5),班级内部公示无异议后,请将文件命名为:XXXX(班级)-荣誉称号推荐表(如14岩土硕-荣誉称号推荐表),于2016年10月8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到至邮箱:cceayanjiusheng@163.com
(四)社会实践单项奖、社会工作单项奖、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
在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同学可自行申报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或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请填写《单项奖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6),于2016年9月29日下班前交至安中A345赵华老师处。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单项奖评审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获单项奖需在某一方面(社会实践、社会工作)表现突出,无须获推“优秀研究生”。
(五)先进班级申报
各班班委牵头,完成先进班级申报工作,填写《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附件7),请申报班级于2016年10月10日下班前交至安中A345赵华老师处。
 
以上通知,请各班、各位同学相互转告,并按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建工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组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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