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关于举办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0-08浏览次数:208

各系(中心)、各研究所、各科室、全院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俗称“大挑”)现已正式启动。“挑战杯”是由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和承办高校所在省(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2016年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即将举行,我校的选拔工作也将拉开帷幕,现将我院组织参加本届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作品说明及要求
    1、参赛对象:须为2017年7月以前正式注册的在校中国籍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
    2、作品要求: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为2017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论文)和国家级以上竞赛获奖的作品不在申报之列。
    3、作品类别:参赛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不含文学、历史两个学科)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作品的学科类别为: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论文。各学科归属类别基本如下:
    机械控制类(机械、仪器仪表、工程、交通、建筑等);
    信息技术类(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自动化控制等);
    数理类(数学、物理、化学、地球空间科学);
    生命科学类(生物、农学、药学、医学、食品、生态);
    能源化工类(能源、材料、化工、环境工程);
    哲学社会科学类(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
    4、竞赛方式:
    竞赛分各学院(系)初赛(2016年12月上旬)、类别复赛(2016年12月下旬)和学校决赛(2017年3月中旬)三个层面组织开展。学校聘请相关专家评选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实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同时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展览、转让等活动。
二、奖励办法
    1、入选学校“挑战杯”系列竞赛决赛且确认资格有效的团队或个人,由学校颁发证书。对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的作品,由学校颁发相应的奖金,奖金额度具体如下: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奖金分别为5000元和3000元、2000元、1000元,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奖金分别为4000元和2000元、1000元、800元,科技发明制作类奖金分别为7000元和5000元、2000元、1000元。在全国竞赛中获奖的作品另行奖励。
    2、获得“挑战杯”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的本科生项目负责人(限1人)或获得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的本科生项目负责人(限1人)或获得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本科生项目负责人(限1人)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可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3、获得“挑战杯”系列竞赛特等奖或获得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一等奖本科生,可同时获得浙江大学学生研究与创新奖学金一等奖;获得“挑战杯”系列竞赛一等奖的本科生,可同时获得浙江大学学生研究与创新奖学金二等奖。在“挑战杯”系列竞赛和浙江省、全国相应竞赛中获奖的本科生,根据《浙江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和《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纪实、加分。
    4、获得“挑战杯”系列竞赛奖项的研究生,可优先参评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获特等奖的研究生(个人作品限项目负责人,集体作品限前2人)在研究生评奖评优时,视同发表一级学术刊物论文一篇;获竞赛一等奖的研究生(个人作品限项目负责人,集体作品限前2人)在研究生评奖评优时,视同发表核心刊物论文1篇
    5、获得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的团队成员,在“竺可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校十佳大学生”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6.在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特等奖、一等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将获得10000元、8000元的奖励,并按照《浙江大学关于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考核的原则意见》规定折算教学工作量。
    7. 除学校“挑战杯”比赛规定的各种奖金、加分、免研等鼓励措施外。对于我院本科生同学,参加比赛且通过学院初审的,给予0.5分的二课分鼓励;对于进入学科类别复赛的学生给予1.5分的二课分鼓励;对于进入学校决赛的同学给予3分的二课分鼓励。
 三、报名及咨询
    请有意向报名的项目在10月28日前将《浙江大学第十五届挑战杯作品申报书》(点击下载及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tic_zju@163.com,并把纸质版交至安中大楼A345郭老师处。发送时请将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XX级本/硕-挑战杯竞赛。相关材料内容如下:
    自然科学论文类:报名表+论文正文+其他支撑材料(如有);
    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论文或调查报告:报名表+论文正文或调查报告+其他材料;
    科技发明制作:报名表+作品简介(1页A4纸以内)+其他材料。
     备注:
    1. 学院在2016年10月底前宣传发动、组织项目报名,对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初步评估,10月30日前本届竞赛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报名队伍情况选拔1-2支队伍推荐至学校进行重点团队立项;2016年11月(11月18日前有符合要求的项目,可继续报名),并对报名队伍进一步培育,学院将根据项目情况有重点进行扶持,11月底前完成院内初赛,根据作品申报类别将优秀作品递交相应复赛承办单位(我院有6个项目名额参加复赛)。
      2. 欢迎同学们将自主参与的科技学术作品或已经有一定成果的项目进行立项申报。尤其是有研究潜力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不同专业、学科交叉优秀作品的申报。同时鼓励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实验计划”项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新苗人才计划)、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等优秀项目按照竞赛管理办法的要求参与竞赛。
     3. 参赛项目可以个人为单位,也可以学生团队(可跨专业、年纪组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参赛团队可自行邀请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可以是参赛课题领域的专家和权威。国际或国家级竞赛获奖作品都不在可申报作品范围内。
 
    未尽事宜,请联系建工团委郭老师 88206426; 建工科创中心沈同学18868104991/761453。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建筑工程学院评审委员会
建筑工程学院团委
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科
建筑工程学院科创中心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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