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6—2017学年秋冬学期永平自立贷学金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0-14浏览次数:31

 2016-2017学年秋冬学期永平自立贷学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有意申请本贷学金的学生,请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办理申请手续。

段永平校友为支持祖国教育发展大业,弘扬尊师助学的优良传统,培养学生自强不息的精神,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对社会的诚信度,帮助浙江大学在读学生完成学业,于2006年通过其心平公益基金会在浙江大学捐赠设立了浙江大学永平贷学金项目,详情请见http://www.zuef.zju.edu.cn/index.php/webSite/specialFundShow/index/13.html

一、申请条件:

(一)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就读所有本科生及全日制在校一年级硕士生(硕士生由研工部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贫困生;

(二)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分;

(三)学习勤奋努力,本科生申请时上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2/3,且无补考(或重修)科目;一门功课需补考(或重修)、但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1/3的学生仍然可以申请;两门及以上功课需补考(或重修)的学生不得申请;一年级新生暂无成绩要求;

(四)无学术不诚信行为。

二、申请时间:

1015日至111日。

三、所需材料:

(一)申请表一式四份(从信息系统中导出打印);

(二)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

(三)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一式四份;

(四)学院本科生办公室开出的上学年成绩单一份(成绩单需注明专业排名/专业总人数以及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公章务必盖在排名上)。

   注:一年级新生无需提供成绩单

四、贷学金申请和发放程序:

(一)申请人登录“浙江大学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网址:sss.zju.edu.cn/xgxt),进行线上申请,具体流程为:

 1)项目申请。打开“助学贷款”模块,选择“永平自立贷学金”,点击“+申请”按钮,确认进入申请界面,完成申请信息的填写(注:附件信息一栏不用上传任何附件);最后提交申请(按钮在页面下方)。

 2)下载申请表。点击上方“下载登记表”下载申请表的电子版,请将下载的表格与附件一的样表核对无误后,打印申请表一式四份。需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并到学院负责资助老师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3)流程跟踪。学生可在上方“流程跟踪”中查看自己申请的审核情况。

(二)申请人带上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一式四份、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申请表一式四份及由学院本科生办公室开出的成绩单一份(成绩单需注明专业排名/专业总人数以及学院盖章(章务必盖在排名上),到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229号窗口)办理申请手续;(一年级新生无需提供成绩单)

(三)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符合申请资格的人数超过贷学金最大受惠人数时,采用随机抽签的方法确定受助人;

(四)申请人与学校签订《浙江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借款合同》;

(五)校基金会核算并根据情况发放贷学金,每学年发放两次。

五、申请金额:

学生每年可申请的贷学金金额可在600010000两个固定档次中进行自主选择,经审批后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原则上以连续两年申请、审批贷款为限。

六、填写要求:(参照附件一中申请表样表)

(一)申请表中申请人及家长签字必须用黑色水笔或钢笔手写;

(二)上交材料统一为A4纸。

七、注意事项:

在贷学金发放期间出现受校纪校规处分、不及格课程两门以上、休学等情况,将中止贷学金的发放。

八、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咨询紫金港校区学生资助中心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紫金港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229号窗口

电话:0571-88981730

邮箱:dkzx@zju.edu.cn

值班时间:周一到周四 8:30—12:00 13:00-17:00

                          周五 8:30—12:00 13:00-15:00

  周末及节假日不值班

 

附件1:《浙江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申请表样表》

附件2:《浙江大学永平贷学金项目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党委学工部

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

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

201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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