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浙大发本〔2008〕143号)和《浙江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浙大发本〔2008〕1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系)、学园推荐,现推荐774名学生为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3107名学生为浙江大学2016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16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时间前向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反映,电话:88206282、88206586,电子邮箱:zzbgs@zju.edu.cn。
本科生院
党委学工部
2016年10月16日